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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盐城二小孩同食螃蟹和柿子后,造成一死一重伤! [打印本页]

作者: 风格    时间: 2016-10-14 22:01
标题: 盐城二小孩同食螃蟹和柿子后,造成一死一重伤!
近日的一个晚上,盐都大冈镇的一赵姓人家的两个孩子同时食用螃蟹和柿子之后,造成一死一伤。3岁的小女儿食用后,出现反应当晚及时送盐都大冈医院救治,但不幸的是去世了,9岁的女儿后又送至盐城北三院及时治疗,至今还在医院。
   
据盐都公安官方消息:
大冈镇发生一起非正常死亡案件


      10月11日晚,大冈镇勤嫁村二组赵勇军(男,33岁)的女儿赵爱玛(3岁)、赵玲(9岁)在食用螃蟹和柿子之后身体感到不适,因赵勇军在上海打工,两小孩被赵勇军父亲赵仁凤(男,68岁)送至大冈医院输液治疗,当天回家。
      12日,两个女儿病情加重,3岁女儿死亡并于13日凌晨被赵勇军家人埋葬,9岁女儿被赵仁凤直接送到盐城北三院抢救,目前9岁女儿已脱离生命危险,正在留院观察。
      在上海打工赶回盐城的赵勇军对大冈医院处理两小孩病情时的操作过程存在疑问,怀疑为医疗事故。目前,我局大冈派出所已向有关部门汇报情况,正在积极稳控之中。(信息已经论坛官方确认)
      “螃蟹和柿子是不能一起吃的。”浙大农工食品学院食品科学与营养系应教授说,因为螃蟹与柿子均属寒性食品,同时吃易引起胃寒腹疼等症状。
      从成分结构上来看,蟹肉的蛋白质较丰富,而柿子含很多鞣酸,蛋白质遇到鞣酸后会凝结成硬块,积在胃肠里会影响消化功能,有腹痛、呕吐、腹泻的反应,严重的可以阻塞胃肠道,出现肠梗阻,伴随剧烈的腹痛、呕吐,有时甚至会引起胃出血。这在医学上称为“柿石症”或叫“柿团症”。
      而这番说法,在《本草纲目》里也有记载:“凡柿同蟹食,令人作泻。”而《本草纲目》中也记载了这样一个病例:“一人食蟹,多食红柿,至夜大吐,继之以血,昏不省人。一道者云:惟木香可解。乃磨汁灌之,即渐苏醒而愈也”。
    《本草纲目》中记载的这个病例无疑告诉了两件事:一、螃蟹与柿子不能同食;二、如果螃蟹与柿子同时吃了,发生副作用,应该用木香(一种草本植物的根)磨汁灌服解救。


作者: 绿色生活    时间: 2016-10-15 1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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