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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盐城一28岁男子下班途中车祸重伤,办公单位无人出面 [打印本页]

作者: 开开心心    时间: 2016-10-25 09:23
标题: 盐城一28岁男子下班途中车祸重伤,办公单位无人出面
昨天夜里十二点左右,在响水326省道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一名在响水陈家港某厂上班的28岁男子在夜间下班回家途中,驾驶摩托车撞倒路边的树上,当场重伤,昏迷不醒,随后被送往当地医院紧急救治。截止目前,该重伤男子仍未脱离生命危险,已转往南京医院进行救治,情况不容乐观。男子所在工厂在得知消息后还无负责人出面,因为属于下班途中出的意外,伤者家属希望该厂能够出面负责,承担巨额抢救医治费用。

作者: 绿色生活    时间: 2016-10-25 09:29
1、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相关规定,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属于工伤;2、出具交警的事故认定书,那上面对时间及路线写的非常明确应能证明你是不是在上下班的途中发生的。3、先申请工伤认定;认定工伤后,若有残疾或行动有障碍,还可以继续申请劳动能力鉴定;
作者: 风过留痕    时间: 2016-10-25 12:08
绿色生活 发表于 2016-10-25 09:29
1、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相关规定,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属于工伤;2、出具交警的事故认定书, ...

很全面也很权威
作者: 英文字母    时间: 2016-10-27 14:15
这个赔偿是劳动部门吧,应该凭上述材料到劳动部门索赔
作者: 绿色生活    时间: 2016-10-27 14:39
英文字母 发表于 2016-10-27 14:15
这个赔偿是劳动部门吧,应该凭上述材料到劳动部门索赔

市人事局一楼东侧工伤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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