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邦论坛

标题: 两高:强迫不满14周岁幼女卖淫起刑点10年以上 [打印本页]

作者: 水墨霓裳    时间: 2017-7-24 09:22
标题: 两高:强迫不满14周岁幼女卖淫起刑点10年以上
最高法、最高检公布《关于办理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卖淫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7月25日起实行。司法解释明确,强迫不满14周岁的幼女卖淫的,属刑法规定的情节严重,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欢迎光临 盐邦论坛 (https://www.ybltw.com/) Powered by Discuz! X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