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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求解,两车没碰撞,电动车驾驶人摔倒受伤 面包车司机为何也要担责? [打印本页]

作者: 句华    时间: 2017-9-12 14:47
标题: 求解,两车没碰撞,电动车驾驶人摔倒受伤 面包车司机为何也要担责?
面包车和电动车没有发生碰撞,电动车驾驶人王某摔倒受伤,在医院治疗花去了几千元,自认倒霉,懊恼不已。不过,让王某没想到的是,交警竟然帮她找出了“毫不相干”的面包车驾驶人高某,且让高某承担了事故的次要责任,这是咋回事?

9月1日上午6点40分左右,盐都区公安局交警大队国道中队接到110报警称,在新204国道东徐村路段,一辆电动自行车摔倒在地,有个妇女倒地受伤。接警后,民警迅速赶到现场。王某(女,45岁)口述,其驾驶电动自行车沿新204国道由北向南行驶至张庄东徐村一无名路段三岔口时,一辆面包车从无名路由西向东驶出转弯向南。当时路面湿滑,王某为避让面包车,紧急刹车后滑摔倒在地,面包车未作停留便离开现场。

(网络图片)

经现场勘查,电动自行车上没有撞击痕迹,地上也没有其他车辆的撞击碎片。

事发现场没有监控录像,面包车的号牌王某某也没有看清,民警通过走访也没有找到事故现场周围居民家中有相似车辆。但办案民警通过仔细询问后发现,面包车当时是转弯行驶,没有让直行的电动自行车先行,并且两车之间没有其他车辆,电动自行车跌倒与面包车转弯之间存在因果关系,面包车应当承担事故责任。民警通过多次走访调查,终于通过技术手段找到了面包车。

据驾驶员高某陈述,事故发生前,他驾驶面包车准备转弯,但发现左侧一辆电动自行车驶来,他没有停车避让而是加速并转弯通过,从后视镜发现对方跌倒了,但想想自己并没有碰撞对方,便心安理得地离开了现场。

通过民警的教育和法制宣传,高某认识到了自己转弯时没有停车避让直行车辆,存在违法行为,导致直行车辆跌倒,两者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应该承担事故责任。后经交警认定,电动自行车未在确保安全畅通的原则下通行,承担事故的主要责任,面包车转弯时未让直行的车辆先行,承担事故的次要责任。

作者: 布丁    时间: 2017-9-12 14:48
交警点个赞,干的不错
作者: 喵喵不爱吃鱼    时间: 2017-9-12 14:48
有意思,没碰到关人鸟事。
作者: 熊儿乖乖    时间: 2017-9-12 14:48
法制宣传小故事吧,没人报警,交警怎么知道,而且现在的交警多一事不如少一事,。还会主动去帮你调查,讲故事呢吧!
作者: 大雁南飞    时间: 2017-9-12 14:48
感觉这是发财之道呢!要是有人故意这样摔倒呢?觉得真是太坑了吧。
作者: 肖筱    时间: 2017-9-12 14:48
这个确实应该赔偿,电动车经过看到汽车出来,由于无法预见汽车是否会直接转弯电动车怕撞车就急刹车,骑车经过路口有些汽车直接抢先拐弯的很多所以这样很危险的,还有门口需要汽车停车让行,此事汽车承担次责是应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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