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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谁知道这个建湖男子的行踪?最高可得悬赏金额2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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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小司
时间:
2017-12-18 16:15
标题:
谁知道这个建湖男子的行踪?最高可得悬赏金额20万元!
盐城市大丰区人民法院执行悬赏公告
因被执行人纪宗清至今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为充分利用社会力量查找被执行人下落及其财产,有效的执行人民法院生效法律文书,经申请执行人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五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之规定,特发布执行悬赏公告如下:
被执行人:纪宗清
出生日期:1981年8月22日生
身份证号码:32092519810822****
户籍地:江苏省建湖县沿河镇烽火村纪庄组114号
执行标的:2065256.8元及利息
执行案号:(2017)苏0982执1576号
悬赏条件:举报人提供被执行人下落,且实际控制并拍照记录或实施拘留的,奖励举报人人民币一万元;举报人提供的财产线索(不含本院已掌握的线索),经查证属实并实际执行到位的,实际支付的悬赏金为:实际执行到位金额的10%,最高悬赏金额定为:人民币20万元。
举报须符合悬赏执行相关规定,严禁举报人采取不正当手段获取举报线索。本院对举报的单位和个人信息予以严格保密。同时敦促被执行人见到公告后,主动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悬赏期限:2017年12月17日零时起至2018年12月16日二十四时止。在此期间被执行人被找到或案件执行完毕,悬赏即终结。
举报电话:0515-68853206,0515-68853213
联系人:杨法官
盐城市大丰区人民法院
二○一七年十二月十七日
本案为盐城市大丰区人民法院与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盐城市大丰支公司签署合作协议以来的首份“执行无忧”悬赏保单,悬赏公告有效期即保单期限,凡在保险期限内,举报提供被执行人下落,且由法院实际控制,或者举报提供财产线索(不含本院已掌握的线索)经查证属实并实际执行到位的,悬赏金均由保险公司负责支付。
作者:
果果
时间:
2017-12-18 16:15
反正也跑不了,希望他及早认清形势,主动去投案
作者:
黑色天空
时间:
2017-12-18 16:15
这种人真的是为了钱,什么事情都做得出来啊
作者:
低调
时间:
2017-12-18 16:15
对付老赖要用非常手段,给其他老赖也是一个惊醒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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