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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盐都区通报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 [打印本页]

作者: 盐城2民    时间: 2017-12-28 08:20
标题: 盐都区通报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
本帖最后由 盐城2民 于 2017-12-28 08:23 编辑



1、盐渎街道兴民社区原党总支书记王如华、陈长松,兴民社区原主任刘荣桂,会计董国顺违规报支香烟费用问题。2013年到2015年,王如华、陈长松、刘荣桂、董国顺在兴民社区任职期间,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签批、报支香烟费用共52019元。2017年7月22日,盐渎街道党委分别给予4人党内警告处分。






2、郭猛镇杨侍村原党委副书记蔡文涛大操大办儿子婚宴问题。蔡文涛任杨侍村党委副书记期间,2014年9月19日在郭猛镇杨侍生态美食园,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大操大办儿子婚宴,设宴67桌;违规邀请管理服务对象参加,并收受7名服务对象礼金合计3600元;婚宴实际规模和宴请对象与事前向镇纪委报备情况不符,在社会上造成了不良影响。2017年9月6日,郭猛镇党委给予蔡文涛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3、潘黄街道兽医站原副站长张成生、陈国华、陈月旺虚报冒领补助资金发放奖金问题。2014年12月,张成生、陈国华、陈月旺将不符合补助条件的本站6名职工以村级防疫员的名义向区兽医站申报重大动物疫病免疫注射劳务补助资金,并将虚报冒领的13500元以年度奖金的名义发放给6名职工。2017年3月16日,张成生因涉及其它刑事犯罪被判有期徒刑,受到开除党籍和开除公职处分。2017年7月13日,潘黄街道党委分别给予陈国华、陈月旺党内警告处分。


4、区水务局水资源管理办公室主任刘中祥违规领取部分职工工资等资金,用于单位接待等开支问题。刘中祥任该办公室主任期间,安排他人将该办2名职工部分工资、医疗保险总计159132.8元转入他人个人账户,后将钱取出,既未交单位入账,也未向领导请示汇报,直接用于单位接待等开支。2017年9月27日,区水务局党委给予刘中祥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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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风雨同_noc65    时间: 2017-12-28 20:02
多抓一点
作者: 盐城2民    时间: 2017-12-28 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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