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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有一帮子盐城农民趁着夜色居然偷偷做这事! [打印本页]

作者: 山岭    时间: 2018-1-4 20:40
标题: 有一帮子盐城农民趁着夜色居然偷偷做这事!
昨晚路过建阳镇杨沟村,看见零零星星的田地里有焚烧的稻草。这几年经过政府整治这种现象已经少了很多,但还是有一部分人趁着夜色悄悄的焚烧,什么污染啊,雾霾啊仿佛与己无关,但你们知道这是违法的吗?



对于村民焚烧秸秆的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的规定结合当地实际情况由环保部门进行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四十一条 禁止在人口集中地区、机场周围、交通干线附近以及当地人民政府划定的区域露天焚烧秸秆、落叶等产生烟尘污染的物质。
第五十七条 违反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二款规定,在人口集中地区、机场周围、交通干线附近以及当地人民政府划定的区域内露天焚烧秸秆、落叶等产生烟尘污染的物质的,由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情节严重的,可以处二百元以下罚款。

农村地区不少家庭用上了煤气、沼气等清洁能源,对稻草的需求明显减少;加上科技转化力度不强,转化成本高,农民找不到稻草‘变废为宝’的途径,稻草的再利用价值受到影响;再者目前农村劳动力红利逐渐减少,农忙时基本以老人和妇女为主,想在收割机收割后将稻草搬回家处理也有点力不从心。所以,在刚刚秋收时,农民们知道抓得紧,就不烧。但堆在田里,没有出处,就过几个月,等镇、村干部不重视,利用晚间选择将这些对自己来说毫无利用价值的稻草做就地焚烧处理。

事实上,无论政府还是社会,近些年来在稻草利用方面所下的工夫都远远不够,办法也不多,因此农民把稻草运回家也是白费力气,还容易造成火灾隐患。所以,政府与其把更多的精力用在禁烧上,还不如广开思路,帮助农民去寻找更多更好的处理稻草的办法,使其变废为宝。如果所有的稻草都能得到合理利用,让农民增加了额外的收入,即使不用下令禁止,相信农民也不舍得一把火烧掉。




作者: 百事通    时间: 2018-1-4 20:49
这样是不行的,应该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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