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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城一男子微信传播淫秽物品,赚了300多元被判1年6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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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空白格
时间:
2018-7-2 07: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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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城一男子微信传播淫秽物品,赚了300多元被判1年6个月!
近日,经江苏省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判处陈林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1万元。
陈林原本是一名厨师,有着稳定的收入。一次被好友拉进一个微信群,里面经常会发布淫秽视频,群成员必须发红包给视频的发布者,不然就会被踢出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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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配图)
陈林发现这样既可以观看淫秽视频,还能赚一点零用钱。于是就模仿他人,自己建立微信群,并在群里传播淫秽视频进行牟利。2017年5月至12月,陈林在微信群内发布淫秽视频文件80部,并以8.88元、10元的价格收取会员费,共牟利385.8元。
今年2月,经群成员举报,陈林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后陈林如实交代了自己的犯罪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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