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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花5万调工作未果,要“债”无门,法院:属于不法原因之债,自始不发生任何效力 [打印本页]

作者: 以后的以后    时间: 2016-12-19 09:07
标题: 花5万调工作未果,要“债”无门,法院:属于不法原因之债,自始不发生任何效力
阜宁一男子为了调动工作,花了5万元请人“打点”,不料,事情最终还是没有办成,起诉至法院,请求返还费用,但法院驳回了诉求。12月16日,阜宁县人民法院审结了此案。


作者: xiaopang    时间: 2016-12-19 09:26
活该
作者: 克劳德    时间: 2016-12-19 09:51

作者: houzi    时间: 2016-12-19 09:53
扔水里了吧,该
作者: 苏小沫    时间: 2016-12-19 13:43

作者: 猴先森    时间: 2016-12-19 16:08
哈哈,让你送礼
作者: 冬雪    时间: 2016-12-20 16:47
哈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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