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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5万调工作未果,要“债”无门,法院:属于不法原因之债,自始不发生任何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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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以后的以后
时间:
2016-12-19 0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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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5万调工作未果,要“债”无门,法院:属于不法原因之债,自始不发生任何效力
阜宁一男子为了调动工作,花了5万元请人“打点”,不料,事情最终还是没有办成,起诉至法院,请求返还费用,但法院驳回了诉求。12月16日,阜宁县人民法院审结了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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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xiaopa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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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12-19 09:26
活该
作者:
克劳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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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12-19 09: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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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ouz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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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12-19 09:53
扔水里了吧,该
作者:
苏小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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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12-19 13: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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猴先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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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12-19 16:08
哈哈,让你送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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冬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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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12-20 16:47
哈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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