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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城市"双减办"告校外培训机构书、致全市家长的信!附举报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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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有点迷
时间:
2022-6-29 10:13
标题:
盐城市"双减办"告校外培训机构书、致全市家长的信!附举报电话
告校外培训机构书
暑假将至,为持续巩固“双减”工作成果,规范校外培训行为,确保孩子们度过健康快乐的假期,“双减”工作市级联席会议机制办公室特向全市校外培训机构提出如下要求:
各校外培训机构:
暑假将至,为持续巩固“双减”工作成果,规范校外培训行为,确保孩子们度过健康快乐的假期,“双减”工作市级联席会议机制办公室特向全市校外培训机构提出如下要求:
1.根据“双减”政策要求,寒暑假、休息日、国家法定节假日,任何校外培训机构不得开展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培训,也不得以“一对一”“一对多”“上门服务”“众筹私教”“素质拓展”“家政服务”等名义违规开展隐形变异的学科类培训。不得通过即时通讯、网络会议、直播平台等方式开展任何形式的线上学科类培训。
2.校外培训机构要严把入口关,认真落实“一查一扫”(查“苏康码”、扫“场所码”)、规范佩戴口罩等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无关人员原则上不得进入教学区域。严格开展每日健康监测,建立健康状况台账,执行“日报告”“零报告”制度,动态精准掌握机构教职员工和参培学员的健康状况和出行去向。严格落实机构教职员工和暑期参培学员每天核酸抽测比例不低于20%,保证一周内所有人完成1次核酸检测。
3.校外培训机构及个人不得在主流媒体及其新媒体、网络平台以及公共场所、居民区等线上线下空间刊登、播发面向中小学(含幼儿园)的校外培训广告。
4.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要按照对口主管部门审核准入条件,及时办理审核准入手续,确保依法合规开展培训活动。各对口主管部门将适时向社会公布通过审核准入的机构名单。
5.校外培训机构开展的培训项目及收费标准须在培训场所公示栏公示,不得收取超过3个月或60课时的学费,不得以“打折”“买一送一”等方式诱导学生家长一次性缴纳时间跨度超过3个月或60课时的学费。
6.校外培训机构必须按规定开设资金监管账户,所有预收费应通过盐城市校外培训机构综合管理平台全额纳入银行专户监管。收费前主动与学生家长签订《中小学校外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2021年修订版),收费后主动开具正规发票,并诚信履约,妥善处理学生退费等有关诉求。
7.校外培训机构应根据《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材料管理办法(试行)》《校外培训机构从业人员管理办法(试行)》要求,定期主动开展培训材料、从业人员资质等情况自查,配合接受主管部门相关检查。
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文广旅局、市体育局及各县(市、区)主管部门将继续畅通举报渠道,在暑假期间组织人员联合公安、市监、消防等部门持续开展专项检查和抽查,对违规培训行为严肃查处并通报。
让我们携手并肩,共同打造规范有序的盐城校外培训生态,让孩子们健康快乐成长。
盐城市“双减”工作市级联席会议机制办公室
2022年6月28日
致全市中小学生家长的一封信
各位家长:
您好!
近一年来,我市积极贯彻落实国家“双减”政策精神,严格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培训行为,切实减轻中小学生(含幼儿园学龄前幼儿)校外培训负担,促进孩子健康成长,取得阶段成果。这些成果的取得,离不开您的理解和支持!暑假将至,少数机构违规宣传、违规招生、违规收费等行为有所抬头,为持续巩固我市“双减”工作成果,规范校外培训行为,切实减轻学生校外培训负担,维护广大学生及家长的合法权益,营造健康教育培训生态,在此,我们向广大中小学生家长倡议:
一、树立正确教育理念。家长作为子女的第一任老师,需要有科学的教育观、成才观,因此,建议家长进一步关注“双减”政策和《家庭教育促进法》,合理安排孩子假期生活,引导孩子科学制定学习计划,注重培养孩子的阅读兴趣和求知欲,培养自主学习的良好习惯,加强网络行为引导,鼓励孩子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参加力所能及的家务劳动和社会实践活动,正确处理好学习、运动、娱乐等之间的关系,按时就寝,保证充足的睡眠。
二、抵制违规学科类校外培训。根据国和省、市“双减”文件精神和相关政策规定,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及寒暑假期间,培训机构开展的各类义务教育阶段学科培训,以及“一对一”“上门服务”“众筹私教”“素质拓展”等“地下”学科培训均为违规行为。学生参与校外培训机构的违规培训,可能会遇到“退费难”“卷款跑路”“疫情传播”等不可预知的各种风险,请各位家长充分认识违规培训所带来的疫情防控、安全和资金风险,切实保障孩子身心健康、维护自身利益,不参加违规校外培训。
三、审慎选择非学科培训。根据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各类校外培训机构的主管监管部门现已明确:学科类培训机构由教育部门牵头负责,科技类培训机构由科技部门牵头负责,文化艺术培训机构由文广旅部门牵头负责,体育类培训机构由体育部门牵头负责。目前我市正在加快推进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分类审批工作,如果孩子确需参加非学科类校外培训,务请注意以下事项:一是实施校外培训的机构必须在机构醒目位置公示:《营业执照》或《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师资、收费标准和退费制度等;二是您须要求与培训机构签订由教育部和市场监管总局制定的《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2021年版),同时索取正规发票,由您妥善保管;三是培训机构不能一次性收取超过3个月或60个课时的费用,对不符合规定诱导您超长时间缴费的,您应该坚决拒绝;四是您可通过“我的盐城”APP内“盐城市校外培训机构综合管理平台”给孩子选择培训课程、缴纳培训费用,确保您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障。
暑假期间,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将会同公安、市场监管等相关部门加大对学科类隐形变异培训行为的查处力度,请各位学生家长积极配合工作,不参加无资质培训机构(个人)开展的学科类培训,同时欢迎您对校外违规的培训进行监督举报,共同规范校外培训行为,营造良好的教育生态。
家长朋友们,教育是一项静待花开的事业,让我们同心、同向、同行,构建和谐共育环境,还孩子一个健康、快乐的假期,让孩子在梦想的天空中飞得更高、更远!
附:盐城市校外培训机构违规培训监督举报电话
盐城市“双减”工作市级联席会议机制办公室
2022年6月28日
附件:盐城市校外培训机构违规培训监督举报电话
东台市教育局:85212003
东台市科技局:89561375
东台市文广旅局:85232628
东台市体育局:68001703
建湖县教育局:80695380
建湖县科技局:86212489
建湖县文广旅局:80692028
建湖县体育局:80693358
射阳县教育局:82352991
射阳县科技局:69688595
射阳县文广旅局:89290522
射阳县体育局:82352692
阜宁县教育局:89716108
阜宁县科技局:87383029
阜宁县文广旅局:82098008
阜宁县体育局:68221202
滨海县教育局:84238952
滨海县科技局:84108553
滨海县文广旅局:80867698
滨海县体育局:68112323
响水县教育局:68878026
响水县科技局:86872838
响水县文广旅局:89601010
响水县体育局:68878052
大丰区教育局:83515231
大丰区科技局:87032596
大丰区文广旅局:69696607
大丰区体育局:83510636
盐都区教育局:88426138
盐都区科技局:88116171
盐都区文广旅局:88407169
盐都区体育局:88426053
亭湖区教育局:69660187
亭湖区科技局:89881219
亭湖区文广旅局:66691032
亭湖区体育局:69660112
开发区社事局(学科、艺术、体育类):68820809、68820879
开发区科技局:81692702
盐南高新区教育局:86665799
盐南高新区高新技术中心(科技类):86669366
盐南高新区社事局(艺术、体育类):89905908
盐城市教育局:88400100
盐城市科技局:80989608
盐城市文广旅局:86664507
盐城市体育局:884399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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