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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盐城一司机在阜宁撞死人后,逃到家中被抓 [打印本页]

作者: 风信子    时间: 2017-1-25 11:03
标题: 盐城一司机在阜宁撞死人后,逃到家中被抓
1月21日,阜宁县公安局依法对涉嫌交通肇事罪的嫌疑人张某某(男,52岁,建湖县近湖镇顾人)刑事拘留。
     2016年10月11日18时6分民,刘某某(男,64岁,阜宁县古河镇古风村人)沿S234线由西向东行走至时,被后方一辆同方向行驶的三轮摩托车撞倒,致刘士来受伤。事发后,三轮摩托车驾驶人驾驶车辆逃逸,刘士来后经医院抢救无效于当日死亡。
    事故发生后,县公安局交警大队领导高度重视,指令事故处理中队和洋桥口中队组织精干力量展开侦查,经过连续三个星期的不懈努力,终于从海量的视频资料中,发现一辆只看清尾数为“7”的三轮摩托车有作案嫌疑。

  通过上游端监控发现,该车在建湖县建湖镇钢材市场活动频率较高,在建湖县交警大队的大力配合下,县公安局交警大队组织大量警力在该钢材市场进行排查。2016年11月23日,侦查人员发现号牌为J85SXX的三轮摩托车构成重大嫌疑,从而确定该车驾驶人张华权构成重大嫌疑。虽经多次抓捕,犯罪嫌疑人张某某一直没有到位。
    1月20日下午,交警大队长针对该案制定抓捕措施,由副大队长组织人员专门实施抓捕。由于措施严密、组织得当,张某某于当日晚在其楼下车库中被抓获归案。经突击审查,迫于法律的威严,张某某对自己的犯罪事实作了如实供述。


作者: 盐城2民    时间: 2017-1-25 11:39

作者: mibao23    时间: 2017-1-25 14:46

作者: 海的颜色    时间: 2017-1-25 14:47
跑能跑的了?

作者: 怪大叔    时间: 2017-1-25 14:47
最讨厌这种人,犯了事不想着承担责任
作者: zero    时间: 2017-1-25 14:48
法网恢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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