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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小伙16岁强奸,躲藏17年后,在盐城被抓! [打印本页]

作者: 炎原星    时间: 2017-4-21 09:37
标题: 小伙16岁强奸,躲藏17年后,在盐城被抓!
云南一小伙16岁时涉嫌强奸抢劫,案发后以弟弟的身份证当掩护,长期蹲桥洞、睡路边,过着逃窜乞讨的生活,负案躲藏了17年。最终,在4月17日下午被大丰公安局草庙派出所民警抓获。

经审讯,王某今年33岁,云南省昭通市人。2001年10月在镇雄县参与强奸抢劫团伙犯罪活动,为逃避惩罚,在当地公安机关侦查期间,携带弟弟的身份证潜逃。王某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目前,犯罪嫌疑人王某已被大丰警方依法逮捕,案件移送工作正在紧张的开展之中。

作者: 就顾喝到死    时间: 2017-4-21 10:05
必须从严判处,并赔偿受害人肉体和精神损失费。
作者: 塔塔    时间: 2017-4-21 10:05
警察管的好多?一个不正常就在没有任何证据的前提下就要调查人家?万一最后是好人了呢,不愿意提的秘密你调查出来,难受不人家!
作者: 寒风    时间: 2017-4-21 10:05
这是何必呢,早点被抓到早就被放出来了……
作者: 冬雪    时间: 2017-4-21 10:06
男人不容易啊不就强奸了下么,就这么惨,离婚还要对半分财产
作者: jianghua    时间: 2017-4-21 10:06
舒服两分钟,逃亡十七年,最后还是落入法网。都是你那小弟弟惹的祸,建议还是剪了吧,以绝后患。
作者: 风雨同_noc65    时间: 2017-4-21 10:06
凭一时的冲动,对异性强行出手,触犯法律,藏匿多年被抓,虚度青春,把人生最好年华在惊恐中度过。悲哀啊!冲动是魔鬼,请君自珍自重!
作者: 三丙坤    时间: 2017-4-21 10:06
这小伙不按套路出牌啊,人家犯罪以后动不动就是摇身一变千万富翁。强奸爽了一秒,苦了十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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