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一男子杀死按摩女及其11月大女儿,雷死情妇捂死女儿,手段残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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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7-13 16:03:41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IP:江苏盐城
如东人杨洪兵在上海有一家装修公司,平时生意不错,一家人的日子过的有滋有味。但是2013年,杨洪兵认识了按摩女刘某,随后发展为情人关系。这名按摩女后来还生了个女儿。去年7月29日,杨洪兵和刘某回到如东,因为琐事发生争吵。杨洪兵残忍地将刘某母女杀死抛尸。今天下午,南通中院公开审理此案。



公诉人现场音:被告人杨洪兵,用手打刘某的腹部,刘某边骂边用婴儿伞抽打杨洪兵,被告人杨洪兵遂拉住刘某身上的挎包,带将其拉坐于汽车座位,用双手将包带绕于刘某的脖子向后猛勒,直至刘某没有呼吸,后被告杨洪兵见座位上的女儿(11个月)大声哭闹,怕事情败露,即用手捂住女儿希的口鼻致其停止呼吸。





被告人杨洪兵2013年与刘某认识后发展成情人。2015年8月2日,刘某在贵州老家生下女儿,后回到上海生活。杨洪兵为刘某母女支付房租并给予生活上的帮助。
被告人杨红兵:当时在上海一家会所,做香薰SPA之类的,提供按摩,去了几次就熟悉了,发展为情人关系。

2016年7月29日,杨洪兵应刘某要求带她们母女回如东掘港选购住房,两人为付款方式发生争执。次日中午,杨洪兵开车回上海,刘某拉方向盘予以阻止,并要求杨洪兵当即兑现买房承诺。





被告人杨洪兵:就用包套住脖子往后拉的。
刘某没有呼吸后,杨洪兵发现刘某11月大的女儿在后座哭闹。
被告人杨洪兵:当时脑子一片空白,控制不了自己,右手抱孩子左手捂的。





之后,杨洪兵开车至如东县长沙镇买了一把铁锹,驾车沿地面道路行驶寻找埋尸地点,又在车上将被害人刘萍的尸体装入购买的大号行李箱内,于当天天黑后,先后在海门市沿江公路86号里程碑北侧绿化带内,将刘某女儿的尸体掩埋,在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沿江公路北侧江泰路一无名桥东侧,将装有刘某尸体的箱子扔于桥下的河内,后逃离现场回到上海。



本案因群众于2016年11月28日发现河道内的可疑箱子报警而案发,南通市公安局开发区分局刑警大队在上海市公安局公安人员的配合下,于2016年12月1日在上海杨洪兵居住地将他抓获归案。

南通市人民检察院认为,被告人杨洪兵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致两人死亡,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之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故意杀人罪追究刑事责任。南通中院将择日对此案进行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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