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准予注销“建湖群英培训中心有限公司”等24家办学许可的决定
建行审批(社会)〔2021〕11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江苏省民办非学历教育机构设置和管理办法》(修订版)等法律法规,现准予注销“建湖群英培训中心有限公司”等24家办学许可,收回办学许可证正、副本。
自收到本决定书后,请及时向登记管理机关办理注销登记手续。
培训机构名单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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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向全社会公布,欢迎社会各界监督。监督举报电话:0515-80695380、0515-86153326。
建湖县行政审批局 2021年1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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