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根治粮食购销领域腐败问题重要批示精神和省、市粮食购销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部署要求,严肃查处粮食购销领域腐败问题,确保粮食领域安全,区纪委监委决定在全区开展粮食购销领域违规违纪违法问题专项举报,重点受理以下问题线索:
1.相关职能部门落实上级关于粮食工作方针政策不力,对粮食购销领域监管不严、忽视涉粮重大隐患纠治、推进国有粮食企业改革有偏差等问题。
2.粮食仓储物流基础设施项目审批、粮食储备流通、专项资金发放、企业经营和安全生产、行政审批等方面管理监督缺失缺位、失职失责、履职不公、执法不严等责任问题。
3.粮食购销领域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内外勾结、设租寻租、贪污受贿等腐败问题。
4.粮食购销领域相关职能部门及公职人员敷衍塞责、玩忽职守、弄虚作假,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作风问题。
5.国有粮食企业以陈顶新、搞“转圈粮”以及先收后转、虚假收购、压级压价、拖欠粮款等问题;空进空出、虚报损耗、掺杂使假、吃拿卡要等问题;亏库短量、擅自动用置换、偷卖盗卖等问题。
6.国有粮食企业偏离主责主业,忽视政治责任追逐经济利益;以合作名义将股权资质资源让渡给民营企业,搞违规利益输送;违规使用贷款、套取补贴资金、违规从事政策粮经营、挪用购粮款、插手仓储项目、违规处理资产等问题。
受理方式
●来访举报:盐城市大丰区人民政府信访接待中心(全民健身中心西侧,工作日全天); ●来信举报:盐城市大丰区大华东路1号,大丰区纪委监委信访室; ●联系人:陈书豪; ●电话:0515-83818580。
欢迎广大人民群众主动参与,积极举报。区纪委监委将依法对举报人个人信息严格保密,对涉及党员干部及公职人员的投诉举报和检举控告,迅速处置,快查快办,对相关人员进行严肃追责问责。主动向纪检监察机关说明情况或交代问题的,依法依纪从轻、减轻或免予处分;对顶风违纪、拒不交代的,一律从严从重处理。
中共盐城市大丰区纪律检查委员会 盐城市大丰区监察委员会 2021年10月11日
来源:区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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