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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1月22日,我在朋友圈中发现几个朋友转发盐阜大众报新闻客户端的《盐城市“十佳法官”评选活动》。这个评选公告是2017年11月21日晚上八点半左右发的。内容为:“为进一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积极培育、选树一批政治坚定、业务精湛、作风过硬、群众满意的优秀法官,充分展示盐城法官公正司法、一心为民、爱岗敬业、开拓进取的良好形象,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今年9月,市中级人民法院、市委宣传部、市委政法委、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盐阜大众报报业集团、盐城广播电视总台联合组织开展盐城市“十佳法官”评选活动。根据活动要求,在前期广泛发动、资格审查、民主推荐、党组研究的基础上,从全市两级法院540余名员额法官中产生22名盐城市“十佳法官”候选人,充分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本版刊登22名候选人的简要事迹,接受社会公众投票,公众可以扫描二维码参与投票。主办单位将从22名候选人中评选出10名盐城市上“十佳法官”。公众投票时间为11月22日至12月1日,欢迎广大读者参与,踊跃投票。
投票规则:1、时间:11月22日至12月1日;2、要求(1)每人每天限投票一次;(2)每次投票选择人数不超过10人;3、本次网络投票不得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将取消评选资格,并按照相关规定对责任人予以严肃处理。
该20人为东台法院刑庭庭长王元元;开发区法院执行局局长王为华、建湖法院少年家事庭庭长王守荣、射阳法院耦耕法庭副庭长孔玲玲、盐都法院义丰法庭庭长朱文峰、建湖法院执行局副局长吉民宏、市中院民一庭审判员吕伟平、滨海法院民一庭庭长刘法成、大丰法院民一庭副庭长刘萍、亭湖法院盐东法庭副庭长李东生、响水法院刑庭副庭长沈利、市中院刑二庭审判员陈斐、滨海法院蔡桥法庭庭长杨黎、亭湖法院刑庭副庭长何露露、响水法院民二庭副庭长岳慧娟、盐都法院行政庭庭长郝月、射阳法院民一庭副庭长候建伟、开发区法院民庭庭长徐连成、大丰法院大丰港法庭副庭长徐辉、阜宁法院少的年家事庭庭长谢爱红、东台法院头灶法庭庭长颜路、阜宁法院益林法庭副庭长滕海军。
我首先是看到有人推荐开发区法院的徐连成,感觉奇怪,这个人在人民网江苏视窗上被人几次曝光,也没给相关当事人任何说法,高某为此还向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实名投诉他。被人民网曝光的都可以被纳入五十四分之一的十佳法官,那些从未被当事人曝光的法官岂不都足以担任盐城市各县区人民法院的院长或者可以评为江苏省劳动模范了?于是我决定花点时间投一下票,表明我贵在参与的态度。我看到射阳法院候建伟法官的相片,这个人我认识,对他印象不错,态度和气,办案认真。他下面的得票数是34,我在他的相片上、姓名及得票处点击,没有任何反应,除了将照片点得放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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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再浏览到文章低端,有评论框及登录按钮。我发现不登录不能评论,于是用QQ号登录,发现仍不能对上述20位法官进行投票。反观投票规则,说是扫描二维码后投票,但我在页面上又找不到二维码所在。
我觉得这是虚假的评选,于是致电盐城中院12368投诉,要求告知二维码所在。接电的女同志答复:“你在朋友圈内打开的评选活动页面,应是相关朋友投票或者未投票时转发的链接,在上面不能进行投票,只得看到各人的得票数。你要参与该项活动,有一个前提条件,就是下载盐阜大众报的APP或者找一张盐阜大众报扫一下报纸上的二维码下载APP。”
我说:“这哪里是纯洁的十佳法官评选活动啊,明明就是盐阜大众报的广告营销策划。不下载盐阜报的APP,就剥夺普通群众参与盐城十佳法官评选活动的资格,以这样的姿态对待评选,这样的评选结果缺乏广泛性、平衡性,我认为这样的年终活动应当取消。”
我再次打开为徐连成拉票的陈某某的朋友圈中的该文章,意外发现姓名下方的得票竟然变成了暗灰色的“√”,点击后变成红勾。这说明禁止受众参与评选是由广而告之向他人拉票的人控制的。市区某法官直接呐喊:“拉票啦,直接投票,无需关注。每天都可以投票。”盐城中院12368给出的答复及本人的经历揭示了真相,不下载盐阜报的APP进行关注,就孬想投票秀一把的。
我之认为,法官好不好,通过网络拉票或者局限在一定范围投票的方式并不可取。对20名法官的介绍留于官样,对各位法官应以本年度的实绩,比如结案多少,拖延办案多少、所办案件被上诉或者发回再审、改判的占比,以及追究责任的情况、被当事人投诉的情况,以及被投诉时有未与当事人有效沟通,包括书面答疑。法官好不好,10个案件当事人都说他不好,但200个未有任何案件与之发生交集的群众说他好,就能得出此法官的差评率是10比210吗?这年代除了党政机关、事业单位迫于完成政治任务订阅盐阜大众报,普通群众谁家会订这个党报。想参与的人不得不下载该报业集团的APP,无疑就是拨了一盆凉水,我的空间我作主,凭什么让国有企业的APP渗透,增加群众的隐私被窥探的可能?
我们以徐连成为例,他对中院发回重审的案件适用简易程序审理,说符合法律规定。在当事人高某提出异议后,开发区法院又改为普通程序审理,高某反口:“发回重审案件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符合法律规定,你院现在改成普通程序审理违法,请纠正为简易程序。”结果徐连成说:“发回重审案件适用简易程序没有法律依据。”徐连成对于发回重审案件适用程序,正过来反过来都说得铿锵有力,权且不顾自相矛盾。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对于高某的投诉,至今未作任何反馈,却推选徐连成为十佳法官候选人,我之认为,纵使徐连成得票最多,被抬上十佳法官的宝座,除了自我感觉良好,领导满意之外,对于发回重审案件可不可以适用独任制审理的问题没有解决,有任何社会价值吗?
二O一七年十一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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