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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07月05日22时34分左右,严某驾驶一辆白色小型轿车沿迎宾大道由东向西行驶,当时的路面是比较湿滑的,因为刚刚下了一场大雨,驾驶员严某驾驶车辆在道路上行驶,车速比较快的,加之他在开车的过程中一直开着远光灯,行人蔡某当时是由南向北横过机动车道,轿车远光灯照射范围内一片空白,瞬间致盲。
当严某驾车行驶至盐城市亭湖区迎宾大道(东港国际大酒店)门前路段时,将横穿马路的行人蔡某狠狠地撞倒在地,事故中导致行人蔡某受伤车辆局部损坏,蔡某经医院抢救无效于次日死亡。
经过调查,蔡某一行三人是朋友事情发生前在一起饮酒,之后,两男子先从饭店出来,在马路对面在等待走在后面的蔡某,所以严某、蔡某两个人的过失行为共同导致了这起惨剧的发生。具体情况以警方公布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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