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的每日心情 | 开心 2017-1-18 17: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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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来,蜀黍每天都在和大家啰嗦,交通肇事后千万别逃逸!可是,总有人在事故发生后昧着良心、心存侥幸!前晚,县城新世纪大桥处,又发生一起交通肇事逃逸事故。由于肇事者的逃逸、现场的惨烈。
接到报警后,建湖交警事故处理中队迅速赶赴现场,一方面及时抢救伤员,一方面立即对事故缘由展开调查。经查,6月12日21时许,孙某驾驶轿车沿兴建路由东向西行驶,行至新世纪大桥处与唐某驾驶的电动自行车相撞,致唐某轻微受伤及坐于车后座的儿子邱某股骨粉碎性骨折,腓骨骨折。事故发生后,孙某弃车逃离现场。
通过比对肇事车辆,办案民警迅速锁定肇事嫌疑人,并于当晚到其家中进行调查取证。此时的孙某意识到自己犯下了弥天大祸,已离开家中,与警方避而不见。办案人员多次奔走,锲而不舍地对孙某家人及朋友讲解法律法规,让他们说服孙某主动投案自首。迫于压力,孙某于14日上午到事故中队投案自首。目前,孙某已依法先行被行政拘留15日,并处以2000元罚款、记12分的处罚,案件仍在进一步查处中。
男孩仍在医院救治,如果男孩鉴定为重伤,孙某就构成交通肇事罪,将被处三年以上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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