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的每日心情 | 开心 2017-1-13 09: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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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赚外快,船厂工人想盗游戏账号
吴某,1988年出生,江苏盐城人,初中文化,是个网游爱好者,案发前在李典镇一家船厂打工。
2014年,吴某加入一个关于“地下城与勇士”的QQ交流群。在聊天过程中,他渐渐发现,这个群专门出售“地下城与勇士”游戏账号、密码,在群里,这些信息被统称为“信”,买家购买后则通过“洗信”牟利。而所谓的“洗信”就是通过登录被盗游戏玩家的账号,把玩家的装备、游戏币等虚拟财物销售,以此牟利。
2016年6月,船厂效益不好,吴某收入微薄,为赚更多外快,他想到了直接盗号牟利。但是,要盗取玩家账号,必须要有钓鱼网站,可吴某只有初中文化,并不懂得如何制作钓鱼网站,因此,便通过QQ寻找能做钓鱼网站的“技术达人”合作。
网络配图
“勤工俭学”,少年制售钓鱼网站
当时,远在福建的林某也在为钱犯愁。林某比吴某小10岁,福建三明人,2016年考入福建一所本科院校。
在网友的介绍下,吴某与林某在QQ上相识。两人一个有技术,一个能出高价,因此,很快达成合作。在吴某支付“技术费”后,林某为他制作了一个钓鱼网站和后台虚拟空间。其中,钓鱼网站是克隆的“地下城与勇士”游戏官网,只要游戏玩家登录该钓鱼网站,那么,他的账号、密码、游戏等级以及所在游戏区都会被网站记录下来;而后台虚拟空间则是用于存储这些盗来的信息。
勾结同伙盗号,玩家报警4人被抓
那段时间,由于“生意”太忙,加上嫌林某所要的“技术费”太贵,吴某开始在网上寻找新的合作伙伴——张某和李某。其中,张某负责提供钓鱼网站给吴某、李某使用,吴某、李某分别给张某支付费用。
去年8月前后,我市的多位“地下城与勇士”的游戏玩家因账号及游戏装备被盗,向广陵警方报案。广陵警方经侦查,依法将吴某上网追逃。去年9月1日下午,江苏建湖警方在当地一家小区物业管理处将吴某抓获;同月7日,广陵警方赶至林某所在大学教务处,通过老师联系到林某,林某接到电话后,主动到当地派出所投案。一个多月后,李某、张某先后归案。
近日,吴某和林某在广陵区法院出庭受审,李某和张某被另案处理。法院经审理查明,去年6月至8月期间,吴某非法获取“地下城与勇士”游戏账号及密码等身份认证信息共计10754组。其中有3685组是通过林某提供的钓鱼网站而非法获取的。法院判处吴某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并处罚金5万元,判处林某有期徒刑1年6个月,缓刑两年,并处罚金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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