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与法制(记者廖卫华 华丽 通讯员陈龙 张净)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践行“恢复性司法+社会化治理”理念。5月25日上午,江苏省盐城市盐都区“检察公益水上生态修复基地”揭牌仪式暨增殖放流活动在盐都区大纵湖旅游度假区举行。市检察院党组成员、政治处主任黄圣年和市农业农村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杨群义为水上生态修复基地揭牌,区检察院、区农业农村局、大纵湖旅游度假区管委会相关负责人出席活动。 
据悉,近年来辖区内多发非法捕捞等违法犯罪行为,导致河湖生态和渔业资源遭到破坏。为加强生态环境和渔业资源保护,盐都区人民检察院、盐都区农业农村局联合设立“检察公益水上生态修复基地”。该基地面向大纵湖、蟒蛇河水域及其他可替代修复的水域,是渔业生态修复专业、固定的场所,集生态理念传播、法治宣传教育、生态涵养、增殖放流、公益劳动等为一体,包括宣传教育区、增殖放流区、公益劳动区等功能区,是盐城市检察机关生态修复基地综合体的重要组成部分。 
盐都区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张扣华在接受采访时说,该院将加强与区农业农村局等成员单位的协作配合,深入开展打击非法捕捞等破坏环境资源类违法犯罪行为,全面提升大纵湖、蟒蛇河水域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和修复能力,促进生态环境司法审判、检察监督和行政监管职能的有效衔接,在改善大纵湖、蟒蛇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生物多样性、恢复渔业资源、促进渔业可持续发展方面形成合力,为盐都区生态文明建设提供坚强的法治保障。 “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生态文明建设既是满足人民群众生存发展的当前需要,也是实现未来可持续发展的关键。”盐都区农业农村局党组书记、局长刘志贵说,建设该基地,旨在将退化和损坏的水上生态系统进行恢复、修复,达到应有的质量水平,并保持长久稳定。该基地的建设将充分发挥资源的生产潜力,有力保护水上生态环境,实现经济和生态同步发展。 揭牌仪式结束后,出席活动的相关负责人和参加人员一起开展了巡湖活动,并在大纵湖水域进行了增殖放流活动,共放生鲢鱼、鳙鱼等鱼类数万尾,所投放鱼类的购置经费,部分来源于盐都区检察院办理的非法捕捞案件中被告人所承担的生态修复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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