擅闯民宅,砍死活该!为抗暴村民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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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1-13 15:27:56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IP:
擅闯民宅,砍死活该!为抗暴村民点赞!

6月17日,有知情人士向澎湃新闻反映,当天上午山东省济南市历城区华山镇菜园村一村民家被强拆,村民持刀将入室的不明身份人员砍伤致死。历城公安分局工作人员告诉澎湃新闻,目前警方正在调查处理,案件详情待调查清楚后会统一公布。菜园村多名村民向澎湃新闻介绍,17日9时左右,一辆挖掘车将村民杨玉波家的院墙捣毁,随后两名便衣男子进屋,被守候在家的杨玉波持刀砍伤。“1人胳膊被砍,人没事。另一人脖子中刀,当场人就不行了。”


同情心我也有,但是我不会滥施同情心,对强拆百姓房子、遇到反抗被砍死的暴徒,我对他最温柔的一句祝福就是“擅闯民宅,砍死活该。”人固有一死,或重如泰山,或轻于鸿毛,为国家为民族之大业而死,重如泰山,为助纣为虐为非法侵犯人民私有财产而死,轻于鸿毛,死不足惜。而对“凶手”,我希望他平安,希望不要被恶法所困,希望有好律师帮他辩护。


而在这个黑白颠倒的时代,砍死暴徒的村民,他的前景不容乐观。强拆是政府的人干的,警察也是政府的人,他们都是为政府效犬马之劳的,他们就相当于一个老大手下的两个马仔,胳膊肘不可能向外拐,不可能互相拆台。苏州的范木根反抗强拆,刺死强拆人员,一审被判刑八年;潍坊的丁汉忠反抗强拆,砍死两名强拆人员,一审被判死刑,二审撤销死刑,发回重审;根据官府的惯例,济南村民的牢狱之灾可能在所难免,但是他应该无罪释放,我们一起为他呼吁吧!


风能进、雨能进,国王不能进!在很多国家,法律明文规定,对擅闯民宅者,住宅主人格杀勿论、当场击毙可以无罪,中国的法律也写得清清楚楚“私人财产不然侵犯”。按照法律,无论是国际还是国内,济南村民都是无辜的,都不应该获罪。可是众所周知,中国并不是法治社会,多年来政府根据自己的私利,公然践踏法律、枉法判决的多了去了,我只能强烈呼吁:“反抗强拆,村民无罪!擅闯民宅,砍死活该!”虽然我和这个村民素不相识、非亲非故,但是政府践踏法律、枉法判决关系到我们每个人,今天对他,明天也会对我们,为了我们自身的安全,我们必须共同维护法律的尊严,绝不能坐视不管。


我实在想不通,老百姓家的房子,老百姓的私人财产,政府凭什么想拆就拆!老是在征兵广告中呼吁人民踊跃参军、保家卫国,可是老百姓连自己家的房子都保不住,都随时会被强拆,还保神马家?卫神马国?近年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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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16-11-13 15:49:36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IP:
    还是要依法治国,依法行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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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16-11-13 15:52:01 | 只看该作者 IP:江苏盐城
    还是要按法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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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16-11-13 16:04:49 | 只看该作者 IP:江苏盐城
    也不能砍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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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1-17 12: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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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16-11-13 16:20:06 | 只看该作者 IP:江苏盐城
    不能以暴制暴,那样只会闹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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