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P:广东
发表于
酒后不开车,这是常人都懂的道理,作为公职人员更应该以身作则 |
IP:广东
发表于
不能草草了事吧 |
IP:广东
发表于
好可怜的啊,听说是建湖颜单那边的 |
IP:广东
发表于
朱某当晚吃饭、开车肇事是8小时之外的个人行为,跟公务没有关系。但出于人道主义考虑肇事者单位会组织员工为受害者家属捐款 |
IP:广东
发表于
听说血液酒精含量达到酒驾标准,没达到醉驾。刑事拘留了。危害公共安全罪,还在侦办中。 |
IP:广东
发表于
酒驾出的事还少吗,就是不长记性呢!!! |
IP:广东
发表于
酒驾害人害己! |
IP:江苏盐城
发表于
这对母子真是不幸 |
IP:江苏盐城
发表于
喝酒不开车,你个瓜皮,又是酒驾,又害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