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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22日,响水县规划和城市管理局多部门联动协作,快速处置了一起擅自破坏城市绿化的违法行为。
上午9时许,响水县数字化城管中心工作人员在日常巡查时,发现县城淮河路灌江大酒店西侧道路北侧绿化带内,被人为浇上了一块面积约6平方米的混凝土路面。工作人员立即将情况反馈至县城市规划和市容监察大队,大队案件处理中心迅速介入进行现场取证,并将拒不配合调查的当事人葛某某(男,38岁,灌南县田楼镇人)带至城西派出所询问取证。
经过县市容监察大队工作人员耐心细致地法规宣传和说服教育,葛某某终于承认了自己的违法行为。原来,葛某在县城淮河路开了一间餐饮店,因2016年淮河路铺设绿化带时没有在他家餐饮店前留出通道,葛某认为绿化带影响了自己餐饮店的生意,在未征得绿化主管部门同意的情况下,便自作主张,于12月21日晚,用混凝土将自家餐饮店前的绿化带浇筑起来作为通道使用。
鉴于葛某某的行为已涉嫌破坏城市绿化,响水县市容监察大队遂依据《江苏省城市绿化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依法对葛某作出责令恢复原状、并处罚款人民币3000元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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