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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审查查明:2018年2月3日,犯罪嫌疑人何某某(男,40岁)的妻子李某某在事先未告知何某某的情况下突然离开苏州的暂住处,何某某先后五次到阜宁李某某娘家寻找李某某未果。该认为李某某故意躲避与其见面,遂心生杀意。
(网络配图)
2018年3月11日,何某某再次携带尖刀、剪刀各一把,老鼠药五盒来阜宁寻找李某某。8时许,该在阜宁县新沟镇海宗村发现李某某后与其一起步行至李某某父母家门前,何某某突然持尖刀戳李某某的脖子、胸部、头部、脸部共计20余刀,致李某某心肺破裂引起大失血死亡,在行凶过程中,何某某将上前阻挠的魏某某戳伤。
来源:盐城市阜宁县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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