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2日,盐城站派出所查获一名诈骗逃犯,可疑的是犯罪嫌疑人温某连说自己是冤枉的,那么温某到底是不是被冤枉的呢?
经了解,2019年4月,河南省鲁山县公安局接到受害人杨某某报警称,在微信上认识一个叫上善若水的好友,该好友称真实身份是在西安做工程的李某某。在随后的相处过程中,李某某多次给她发送一个叫万众国际投资平台的二维码,杨某某通过支付宝扫码共计充值10余次,充值金额高达6万元。后来杨某某急用钱想提现,却发现不能提现,而且投资平台也打不开了,意识到上当的杨某某赶紧报警。警方通过支付宝实名制认证系统迅速锁定了犯罪嫌疑人温某,并将其列为网上逃犯。
在盐城所派出所审讯室内,象牙塔中求学的温某怎么也想不到自己成了网上逃犯。她回忆说,之前在网上认识了一个朋友,真实名字她也不知道,这个朋友请她用自己手机号码注册3个微信号,每个微信号给90块钱,她也问过对方做什么用的,对方说做什么任务用的,她就没放心上,后来她又把自己的支付宝账号以100元的价格卖给了这个朋友。
随着河南警方深入侦查,诈骗真凶李某某被抓捕归案。据李某某交代,因为微信和支付宝都是实名制,为了逃避警方打击,李某某就把目光盯上了涉世未深的在校大学生,以100元每个的价格收购支付宝账号,并使用购得的支付宝账号实施诈骗活动。
微信和支付宝是身份证功能的延伸,具有身份、信用、金融等多种用途。现实中,很多人意识不到微信和支付宝的这种功能,为了蝇头小利卖掉自己的微信或者支付宝,将自己的信用、身份安全置于险地,等到自身利益受损时才悔不当初。
高校开学在即,铁路警方提示广大高校新生:请妥善保管好自己的微信和支付宝,勿贪蝇头小利,将账户信息随意处置,否则造成严重后果,悔之晚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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