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眼金睛的“盐阜群众”举报:交警蜀黍,我的车变“宝马”了?

[复制链接] 1
回复
2489
查看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该用户从未签到

186

主题

433

帖子

1054

积分

金牌会员

Rank: 6Rank: 6

积分
1054
楼主
跳转到指定楼层
分享到:
发表于 2020-3-5 17:44:17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IP:江苏苏州
一些假牌、套牌车辆
常常利用自己的“克隆身份”
在马路上肆无忌惮的行驶
存在许多安全隐患!
大家也对套牌行为非常讨厌

3月4日
盐城交警盐都大队接到
“盐阜群众”举报:
自己的车可能被“套牌”了
因为自己的车3月份就要参加初次年检了
就准备把车的交通违法一并处理掉
却发现有几条违法地点自己压根没去过


怎么回事呢?
交警蜀黍一查发现
车牌是苏JP20**
请注意这辆是宝马
↓↓↓


实际上这辆车
“长”这样
↓↓↓

车牌都是一模一样
但是
车型、车的颜色完全不一样

经过调查核实
宝马车原车牌为苏JP20**
宝马车主将自己车牌上的“0”改成了“2”
经复核后已撤销这五条违法记录
宝马车变造号牌的违法行为
已被盐城交警阜宁大队依法从严查处
路上电子监控设备越来越多
竟然还有人动歪脑筋
但在盐城交警眼里
都是分分钟识破的伎俩

大丰大队连查两起假牌假证违法行为
  时间:2020年3月2日10时20分许
  地点:盐城市大丰区X251线由北向南行驶至三龙镇龙南村路段
  案情:宋某驾驶的悬挂皖10/B5***变型拖拉机因涉嫌使用伪造的机动车行驶证、使用伪造的机动车驾驶证、使用伪造的机动车号牌的违法行为,被盐城交警大丰大队查获。
宋某


  时间:2020年3月2日10时20分许
  地点:X251线由南向北行驶至三龙村龙南村路段
  案情:凡某驾驶悬挂鲁QH2***号牌的重型货车因涉嫌使用伪造的机动车号牌、使用伪造的机动车行驶证、使用伪造的机动车驾驶证、使用伪造的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未按照规定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驾驶与驾驶证载明的准驾车型不相符合的非营运汽车的违法行为,被盐城交警大丰大队查获。
凡某
  目前,两起案件正在处理中。
盐都大队2月连查4起涉牌类违法
  时间:2020年2月12日15时40分
  地点:开创路新城吾悦商场门口路段
  案情回顾:2020年1月14号19时08分,驾驶员王某驾驶车牌号为苏JU5**U的小型普通客车在S229盐都段因涉嫌超速和变造机动车号牌(变造为苏J85**U)被监控抓拍。经研判分析,于2月12日下午查获该车驾驶人王某和车辆。
  王某因驾驶中型以上载客汽车、中型以上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其他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10%以上未达20%的违法行为,被处以罚款50元、记3分的处罚;该车驾驶人王某变造机动车号牌的违法行为,被处以15日以下行政拘留并处罚款5000元。



  时间:2020年2月16日14时20分许
  地段:秦南镇亭湖路
  案情回顾:2月16日,治安卡口中队民警在对当日过车数据进行逐一筛查时发现一辆号牌为沪C5**69的丰田牌大型客车有套牌嫌疑,后民警在秦南镇亭湖路将该车查获。经查,该车原本为金旅牌,车辆前后的丰田车标系人为擅自改动,车辆及驾驶人无其他异常行为。

  时间:2020年2月25日11时许
  地段:S229省道路段
  案情回顾:盐都大队民警在S229省道附近巡逻时,发现严某驾驶的小型轮式拖拉机与其悬挂的号牌存疑,遂将其拦停。经调查,严某承认其小型轮式拖拉机无号牌,其悬挂的皖1631***号牌是其捡到的,涉嫌套牌,民警依法对其进行了处罚。

  时间:2020年2月26日17时许
  地段:东山精密公司西门
  案情回顾:盐都大队民警根据驾驶人的投诉和前期掌握的线索,在东山精密公司西门连续蹲守两天一夜,查获陈某驾驶的号牌苏J22*88的普通二轮摩托车涉嫌套牌。

阜宁大队连查2起假牌违法行为
  时间:2020年3月2日
  地点:双多化工有限公司门前
  案件回顾:王某驾驶悬挂伪造号牌苏J77***普通二轮摩托车被盐城交警阜宁大队沟墩中队查获。经了解,王某在2019年9月份从网上购买的假号牌。目前,王某已被行政拘留。




  时间:2020年2月27日
  地点:某某社区某某村家中
  案件回顾:2020年2月27日,盐城交警阜宁大队阜城中队通过监控视频平台数据研判分析,发现苏HB8***号牌的起亚小型轿车在1月17日夜间涉嫌使用其他车辆的机动车号牌的交通违法行为。2月27日,阜城中队组织民警在施某某家中现场查获苏JMC***号小型轿车及苏HB8***号牌一副。
  3月2日,施某某因使用其他机动车号牌的交通违法行为被处以罚款5000元、记12分。

盐城交警
对这类违法行为严查严打
绝不放过!

严厉打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6条规定: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扣留该机动车,处15日以下拘留,并处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使用其他车辆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扣留该机动车,处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


来源:盐城交警微发布

9.JPG (272.54 KB, 下载次数: 0)



分享到:  QQ好友和群QQ好友和群 QQ空间QQ空间 腾讯微博腾讯微博 腾讯朋友腾讯朋友
收藏收藏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20-5-26 22:28
  • 签到天数: 52 天

    [LV.5]常住居民I

    47

    主题

    69

    帖子

    1218

    积分

    金牌会员

    Rank: 6Rank: 6

    积分
    1218
    沙发
    发表于 2020-3-6 13:52:15 | 只看该作者 IP:江苏盐城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使用高级回帖 (可批量传图、插入视频等)快速回复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Ctrl + Enter 快速发布  

    发帖时请遵守我国法律,网站会将有关你发帖内容、时间以及发帖IP地址等记录保留,只要接到合法请求,即会将信息提供给有关政府机构。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