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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多岁的蔡某2017年初经其妹妹介绍,在市区做起了小区燃气抄表的工作,于是接触到不少小区住户的个人信息。“考虑到这些个人信息或许会有用处,我就私自将登记表复印了一份留了下来
她的“小算盘”不久真的实现了。据蔡某交代,一次偶然的相遇,她认识了做贷款中介业务的董某(另案处理)。得知蔡某手中有市区几个小区的业主名单,董某便以公司业务发展需要为由买下这份名单。于是,一份记录有7352户住户住址、姓名、联系方式、用气情况等信息的142张表格,被董某以570元的价格购买。
最终,亭湖法院根据蔡某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及社会危害程度,同时考虑到蔡某自首且自愿认罪认罚等综合因素,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判处蔡某有期徒刑6个月,缓刑1年,并处罚金2500元,违法所得570元依法没收、上缴国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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