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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3日,东台市警方对涉嫌危险驾驶罪的王某(男,45岁,东台市唐洋镇人)依法逮捕,追究其刑事责任,王某流下了悔恨的泪水。
9月27日晚上,王某应邀参加一亲戚的宴请,他自恃海量,频频举杯与亲朋好友敬酒,先后喝了4杯(约8两)白酒。席毕,他不顾酒已过量,竟然驾驶车牌号为苏J91Y0*号二轮摩托车回家。
由于酒喝的过多,他已经神志不清,摩托车竟与前方同向的一行人相撞,致双方受伤。交警赶到现场时发现摩托车驾车人满嘴酒气,当即用呼气式酒精测试仪测试,测得王某为醉酒驾驶。王某涉嫌危险驾驶罪,除全额赔偿撞伤行人的医疗等费用外,警方吊销其驾驶证,并追究其刑事责任,11月3日王某被依法批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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