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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lor=rgb(153, 153, 153) !important]21-11-24 10:02 上传
当天下午14时许,东台市富安交警中队民警在辖区东海线设点对过往车辆进行安全检查时,一辆由北向南车号为苏JAX78*的小轿车发现警车后,竟然想掉头开溜,民警觉得该车存有疑窦,立即将该车拦下检查。经查,该车驾驶人郑某(男,47岁,东台市富安人)驾驶证交通违法记分已满12分。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关规定,郑某必须到交管部门进行重新学习和考试,方可驾车上路。但郑某无视《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关规定,交通违法记满12分后仍开车上路,被警方处以暂扣车辆,扣留机动车驾驶证和罚款200元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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