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设备“不翼而飞”,亭湖民警抓获嫌疑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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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21-12-15 14:10:09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IP:江苏盐城
    “孩子正在上网课,突然没有网络了。”12月3日,某通讯公司接到多名群众反映网络信号出现减弱、中断的情况。经工作人员排查发现,某基站箱内的部分信号接收器被盗,损失不小,工作人员赶紧向公安机关报警。


    接到报警后,盐城市公安局亭湖分局大洋派出所民警火速赶赴事发地进行现场勘察,发现两处基站箱被人为破坏,箱内的电线被剪断,信号接收器被盗,两处被盗窃点的作案手法几乎一致。

    为了尽快破案,民警随即案发现场进行走访调查,调取监控视频,不放过任何一个细节。功夫不负有心人,一名可疑男子进入警方视线,民警继续加大研判力度,通过大量工作,最终成功锁定嫌疑人徐某的行踪轨迹。

    经过数小时的连续蹲守,12月13日晚,民警果断出击,在徐某住处将其一举抓获。经连夜突审,面对民警的追问,徐某起初矢口否认,在巨大的心理攻势面前,嫌疑人徐某如实交代,他曾经从事过类似通信设备安装,知道这些设备值钱,能带来可观的收入。

    近期,其由于手头拮据,于是徐某决定铤而走险,趁着夜深人静,寻找作案目标,将通讯设备拆卸后盗走。然而还没等到销赃的那一刻,便被民警绳之于法。目前,犯罪嫌疑人徐某已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警方提示:近年来,我国通信事业迅速发展,通信基站、宽带网络、传输光缆等通信基础设施已成为社会的重要公共基础设施。破坏通信网络,带来的损失不可轻视,极易造成无法挽回的巨大影响。破坏通信网络这个“雷”,无论如何都不能踩。

    我国《刑法》规定,采用截断通信线路、损毁通信设备等手段,故意破坏正在使用的公用电信设施,属于危害公共安全,严重的构成刑事犯罪,须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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