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实行疫情防控有奖举报的通告

[复制链接] 0
回复
1376
查看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该用户从未签到

社会热点

158

主题

404

帖子

975

积分

高级会员

Rank: 4

积分
975
楼主
跳转到指定楼层
分享到:
发表于 2022-4-2 10:09:05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IP:江苏盐城
疫情防控
当前疫情防控形势复杂严峻,“外防输入”压力持续加大,为织密扎牢疫情防控网络,堵塞防控漏洞,经射阳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疫情防控有奖举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举报范围
1.近14天内有重点疫区旅居史来射返射人员,其本人及家属未向所在单位、所在村(社区)或所居住宾馆报备登记,并刻意隐瞒相关信息行为的;
2.明知与确诊病例及其密接者有轨迹交叉应主动申报而未申报的;
3.应执行“3+11”、“7+7”等集中隔离监测和跟踪健康监测政策而未严格执行的;
4.明知健康码或行程卡异常却未按规定报备或在外流动的;
5.明知已经感染或者可能感染新型冠状病毒,故意进入公共场所传播或者隐瞒病情与他人接触,危害公共安全的;
6.医疗机构未按规范要求接诊发热患者的;
7.药店违规销售“四类”药品行为的;
8.其他违反疫情防控规定行为的。
二、举报方式及奖励措施
1.对上述线索,广大市民可通过电话向射阳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举报。举报电话:0515-82181983、110。
2.举报人应准确提供被举报对象姓名、现详细居住地址、未落实相应管控措施等情况以及本人联系方式。
3.举报线索经查证属实的,给予200元奖励,同一情形被多人举报的,奖励首位举报人。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予奖励:检举内容含糊不清、无法查证的;负有排查管控工作职责的;检举人从防疫工作人员处获取信息检举的;检举人采取盗窃、欺诈或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手段获取违规行为证据的。
希望广大市民积极提供线索,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贡献力量,射阳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将严格为线索举报人保密。
本通告由射阳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射阳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3月30日

分享到:  QQ好友和群QQ好友和群 QQ空间QQ空间 腾讯微博腾讯微博 腾讯朋友腾讯朋友
收藏收藏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使用高级回帖 (可批量传图、插入视频等)快速回复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Ctrl + Enter 快速发布  

发帖时请遵守我国法律,网站会将有关你发帖内容、时间以及发帖IP地址等记录保留,只要接到合法请求,即会将信息提供给有关政府机构。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