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一
2022年4月1日晚,盐渎派出所民警在开展防疫工作检查时,发现辖区
某脚艺门店经营者李某未按政府发布的疫情防控要求暂停营业,通过预约接待客人。
目前,李某已被我局
依法行政处罚。
案例二
2022年4月17日下午,盐渎派出所民警在巡逻时,发现辖区内
某女子养生馆经营者蔡某正在开门营业,未按政府发布的疫情防控要求暂停营业。
目前,蔡某已被我局
依法行政处罚。
疫情当前
公共场所人员密集
极易导致病毒传播扩散
请广大经营业主切实担负起主体责任
务必严格遵守《通告》有关停业规定
有效斩断疫情传播的途径和渠道
公安机关将加大日常巡查力度
对发现违反《通告》规定擅自营业的场所
将依法进行查处
同时
希望广大市民加强个人防护
积极配合扫码、测温等工作
共同筑起疫情防控安全屏障
来源:盐都区融媒体中心 平安盐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