亭湖区名校优生(第三批)引进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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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4-26 15:26:11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IP:江苏盐城
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区战略,进一步加大优秀青年人才引进力度,落实“黄海明珠人才计划”“盐城市亭湖区集聚人才八条激励政策”等人才政策,江苏省盐城市亭湖区2022年面向国内外部分高校引进优秀毕业生(第三批),引进待遇如下。

  亭湖区名校优生(第三批)引进待遇:

  一、薪酬待遇

  1、到区属国有企业工作的优秀毕业生税前年薪,博士研究生30万元左右/年、硕士研究生20万元左右/年、大学本科生15万元左右/年,并建立正常的薪酬待遇增长机制。

  2、到事业单位工作的优秀毕业生,其工资待遇按照事业单位相应工资标准执行。

  二、补助标准

  1、博士研究生到区属医疗卫生机构,10年内给予8万元/年的科研补贴。

  2、优秀毕业生3年内分别按照博士研究生4000元/月、硕士研究生2600元/月、大学本科生2000元/月的标准发放生活补贴。

  3、优秀毕业生5年内在盐城购房的,分别按照博士研究生40万元、硕士研究生20万元、大学本科生15万元的标准,给予购房资助。申请购房资助的,需签署协议承诺在盐城最低服务期限为5年。

  4、优秀毕业生在盐城缴存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后,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大学本科生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分别可放宽至市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的4倍、3倍、2倍。申请放宽额度的,需签署协议承诺在盐城最低服务期限为5年。

  5、优秀毕业生在盐城未购房的,5年内按照每人每月1500元的标准发放租房补贴。

  6、非盐城籍优秀毕业生5年内每年享受2000元的探亲交通补贴。

  【拓展】

  咨询电话:0515-66691013。监督电话:0515-66692602(盐城市亭湖区纪委监委第二派驻纪检监察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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