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发帖爆料: 我是当事人的亲弟弟,必须要为我姐讨回一个公道,我姐吴某,28周岁,怀孕16周,家住盐城市盐都区盐渎路与新都路交界处的海德公园。 除夕当天下午5、6点左右,我姐和姐夫去小区北门某便利店购买火锅食材,一节藕、一袋粉丝、西兰花、两个萝卜、湿黄豆罐头。经后来警方查证,该店负责人已承认。 晚上7点半左右开始吃年夜饭,我姐只吃了藕和粉丝,五分钟不到就开始抽搐陷入昏迷状态。 120救护车约于20点20左右到送至南三院后又转至附医,经检查必须立即急救,最后姐姐的命是救回来了,但是宝宝保不住了! 经过一天两夜的抢救,我姐于1月29日上午10点左右清醒过来,她从除夕夜救护车到家后至初二上午十点期间,所有记忆丧失,没有意识,醒来后若不是医生告知在医院还不知身处何地。 由于她病情严重,清醒后仍留在ICU观察和继续治疗,治疗期间不能进食,只能靠输液维持能量。 当时去便利店买藕的时候,还碰到邻居也去买的藕,一开始我还以为就只有我姐一个人中毒,没想到他们也出现了呕吐头晕的症状。 2月9日下午16:09,姐夫联系新都派出所,电话未通,对方于16:17回电话过来,称这件事现在已经不归公安管了,属于食药监的职责。询问其是否知道食药监的联系方式,对方称没有。 16:11又联系城南疾控中心,对方告知我们,检测报告他们无权交给我们当事人,已经转给城南食药监,询问城南食药监联系方式时,对方亦称没有。实在走投无路找不到解决办法,16:20再次拨打12345,工作人员称会督促食药监办案进程。 此次发帖的目的不在于要求对方能赔偿多少钱,因为赔偿再多的钱也弥补不了对我姐身体的伤害,对她腹中胎儿的伤害,以及对我们整个家庭的伤害!只求引起大家的重视! 食品安全真的是老生常谈的话题,但总有不法分子钻空子! 你们可曾想过,你图一时之快赚的黑心钱,会给别人带来多大的困扰?希望每位从事食品行业的读者,都能够存着为自己、为家人做食物的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