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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23日下午,阜宁县交警大队阜城中队民警在向阳路与东风路进行交通秩序整治,发现一辆普通二轮摩托车沿向阳路由东向西在非机动车道行驶,民警当即示意该车停车接受检查。当民警靠近驾驶人时,闻到一股刺鼻的酒气,随后民警将其带至中队进行检查,经呼气酒精检测,驾驶人王某某(男,50岁,阜宁县合利人)呼气酒精含量为93.1mg/100ml,涉嫌醉酒后驾驶机动车。
(网络配图)
经询问,王某某老家房屋当日拆迁,家里有“卖房不卖门”的民间风俗,当天是专为此事回老家的,事情忙妥当后,中午就在朋友家喝起了酒,酒后王某某妻子还劝其饮酒后不要驾驶摩托车,但王某某还是把妻子的苦口婆心当成了耳旁风,就这样妻子驾驶电动自行车在前,丈夫饮酒驾驶摩托车在后,夫妻两人就这样一前一后从合利回阜宁县城,直至被执勤交警查住,才追悔莫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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