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盐城又一批地块拆迁新变化,这次有你家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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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19-12-22 15:48:06 | 只看该作者 |只看大图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IP:江苏盐城
    家住老旧小区的
    市民们都十分关心
    自家住的小区会不会拆迁?
    啥时候拆迁?
    拆迁以后规划成啥样?
    拆完之后安置房在哪里?
    安置房价格是多少?
    近日又了解到最新地块
    北金鹰东侧棚户区改造地块

    关于公布北金鹰东侧棚户区改造地块安置房价格的公告
    为了公共利益需要,按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和专项规划等要求,盐城市亭湖区人民政府于2019年10月21日作出《关于对北金鹰东侧棚户区改造地块建设范围内房屋实施征收的决定》盐亭房征 [2019]16号,进行了现场公告。
    根据该项目房屋征收补偿方案要求,结合《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盐城市市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安置房建设管理实施办法》相关规定,现将该地块安置房源价格情况公示如下:
    幸福花苑安置房均价为10900元/m2,超出安置面积部分价格为11500元/m2。
    上述安置房安置价格、超出安置面积价格均不含楼层系数浮动、房屋维修基金、物业管理费等。
    特此公告。
    盐城市亭湖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9年12月17日



    北金鹰东侧棚户区改造地块(第一批)

    北金鹰东侧棚户区改造地块(第一批)奖励公告
    根据《盐城市市区旧城区(棚户区)改建房屋征收及有关问题的处理意见》(盐政规发【2018】1号)及盐城市亭湖区人民政府作出的《关于对北金鹰东侧棚户区改造地块建设范围内房屋实施征收的决定》(盐亭房征[2019]16号)的规定,在签约期限内根据签约和让房的先后顺序,分别给予签约奖励和让房奖励。具体奖励办法如下:
    北金鹰东侧棚户区改造地块(第一批)征收红线范围内的被征收人在2019年12月19日至2020年1月18日签约期限内签约的给予每户一万元的签约奖励,在约定期限内搬家让房的给予每户一万元搬家让房奖励。
    特此公告。

    盐城市亭湖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9年12月17日
    北金鹰东侧棚户区改造地块(第一批)

    北金鹰东侧棚户区改造地块(第一批)
    房屋征收签约期限公告
    为了公共利益需要,按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和专项规划等要求,盐城市亭湖区人民政府于2019年10月21日作出了《关于对北金鹰东侧棚户区改造地块建设范围内房屋实施征收的决定》(盐亭房征[2019]16号),根据该决定,现将关于对北金鹰东侧棚户区改造地块(第一批)建设范围内房屋实施征收的决定房屋征收签约期限公布如下:
    签约期限:2019年12月19日至2020年1月18日。
    请项目范围内被征收人在签约期限内与盐城市亭湖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签订房屋征收补偿协议,在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盐城市亭湖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报请盐城市亭湖区人民政府作出补偿决定。
    特此公告。     

    盐城市亭湖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9年12月17日
    原市肉联厂生活区及周边棚户区改造地块(地块四)


    原市肉联厂生活区及周边棚户区改造地块
    (地块四)房屋征收签约期限公告
    为了公共利益需要,按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和专项规划等要求,盐城市亭湖区人民政府于2019年5月17日作出了《关于对原市肉联厂生活区及周边棚户区改造地块(地块四)建设范围内房屋实施征收的决定》(盐亭房征[2019]7号),根据该决定,现将关于对原市肉联厂生活区及周边棚户区改造地块(地块四)建设范围内房屋实施征收的决定房屋征收签约期限公布如下:
    签约期限:2019年12月18日至2019年12月24日。
    请项目范围内被征收人在签约期限内与盐城市亭湖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签订房屋征收补偿协议,在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盐城市亭湖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报请盐城市亭湖区人民政府作出补偿决定。
    特此公告。
    盐城市亭湖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9年12月17日

    原市肉联厂生活区及周边棚户区改造地块(地块四)

    原市肉联厂生活区及周边棚户区改造地块
    (地块四)奖励公告
    根据《盐城市市区旧城区(棚户区)改建房屋征收及有关问题的处理意见》(盐政规发【2018】1号)及盐城市亭湖区人民政府作出的《关于对原市肉联厂生活区及周边棚户区改造地块(地块四)建设范围内房屋实施征收的决定》(盐亭房征[2019]7号)的规定,在签约期限内根据签约和让房的先后顺序,分别给予签约奖励和让房奖励。具体奖励办法如下:
    原市肉联厂生活区及周边棚户区改造地块(地块四)征收红线范围内的被征收人在2019年12月18日至2019年12月24日签约期限内签约的给予每户一万元的签约奖励,在约定期限内搬家让房的给予每户一万元搬家让房奖励。
    特此公告。
    盐城市亭湖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9年12月17日
    潮声路两侧(新洋港沿线毓龙段)

    棚户区改造地块(渔轮厂家属区地块)

    关于投票确定潮声路两侧(新洋港沿线毓龙段)棚户区改造地块(渔轮厂家属区地块)房屋征收评估机构结果的公告
    因房屋征收评估需要,我局依法于2019年12月10日发布了《关于潮声路两侧(新洋港沿线毓龙段)棚户区改造地块(渔轮厂家属区地块)被征收人选择房屋征收评估机构的公告》,在规定时间内,潮声路两侧(新洋港沿线毓龙段)棚户区改造地块(渔轮厂家属区地块)房屋征收范围内的被征收人未能协商选定本征收项目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根据国务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江苏省贯彻实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若干问题的规定》《盐城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等相关文件的规定,被征收人在规定的时间未能协商选定评估机构的将通过固定投票箱和流动投票箱相结合的投票方式确定评估机构的要求,我局于2019年12月18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在香城云开施工部会议室(海纯菜场西侧)公开举行了投票确定房屋征收评估机构活动。经投票,依法确定盐城市金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为潮声路两侧(新洋港沿线毓龙段)棚户区改造地块(渔轮厂家属区地块)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投票活动由盐城市亭湖公证处进行了全过程公证。
    特此公告。
    盐城市亭湖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9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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