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一丈夫给情人40万买房买车,蒙在鼓里的妻子能要回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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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6-13 21:40:54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IP:江苏
张燕与沈兵两人是大学同学,之后结为夫妻,婚后两人育有两个子女,因为经常出差,沈兵与外地女子李苹交往甚密,一来二去,发展成了地下情人关系。

2019 年 3 月,张燕偶然得知丈夫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出轨李苹,而且在张燕不知情的情况下,陆续汇款给李苹 40 万元,为李苹在外地买房、买车。

今年初,张燕去外地找到了丈夫的情人,两人摊牌,想要回 40 万元,没想到李苹坚决不同意称这是沈兵自愿赠予给他的。

张燕于是向阜宁县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法院确认丈夫沈兵对李苹的赠与行为无效,并要求李苹向其返还 40 万元。

法院审理认为,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工资、奖金、收益等财产为夫妻共同所有,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未经对方同意另一方不得擅自处分,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最后判决李苹将 40 万元全额返还。(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来源:现代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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