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应急管理局、市公安局联合查办非法储存烟花爆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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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21-12-9 10:37:54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IP:江苏
         近日,市应急管理局接到市民举报,称辖区内一门市无证经营烟花爆竹,大量烟花爆竹存储在门市仓库内。接到举报后,市应急管理局高度重视,第一时间组织力量,联合市公安局对被举报门市进行突击检查。

          检查组联系举报人确认非法储存烟花爆竹的仓库后,通知被举报人刘某开仓检查,交涉再三后刘某将仓库打开,检查组在该仓库内查见非法储存烟花爆竹108件,货值金额8000余元。据刘某称,该批烟花爆竹是前几日从恒正烟花销售有限公司购进的。公安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条规定,给予刘某行政拘留8日的处罚。

          非法销售、储存烟花爆竹既违法又危险,没有经过审批程序销售烟花爆竹、储存大量烟花爆竹均系违法行为。市应急管理局、市公安局将持续加大检查力度,严厉打击非法储存、销售烟花爆竹等违法犯罪行为,坚决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广大群众要自觉遵守法律法规,不要非法销售烟花爆竹,不要私自违法存放大量烟花爆竹。

          法律链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条规定,违反国家规定,制造、买卖、储存、运输、邮寄、携带、使用、提供、处置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物质或者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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