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车辆驾乘人员未落实疫情防控责任案件的通报(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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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22-4-19 09:37:43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IP:江苏
    关于车辆驾乘人员
    未落实疫情防控责任案件的通报(二)

    为有效维护疫情防控期间社会大局稳定,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根据疫情防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定,现对3起未落实疫情防控责任案件的相关驾乘人员处理情况进行通报:

    案例一:4月12日,山东省临沂市刘某、袁某从山东来盐城买车,在G15沈海高速盐城东出口附近下车,为逃避疫情防控查验,翻越高速护栏至亭湖区南洋镇,后经群众举报,被市公安局亭湖分局环保科技城派出所民警查处。

    案例二:4月13日,安徽省滁州市吴某驾驶苏JC50××货车,在G15沈海高速盐城开发区出口货车集中查验区,因拒不执行疫情防控相关规定,擅自撕毁封条并外出活动,被公安机关查获。4月14日,盐城市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依法对其进行了行政处罚。

    案例三:4月14日,南通市孙某、戚某夫妻二人驾驶苏F0A9××小型轿车抵达G1516盐洛高速盐城南出口,在接受例行查验时,孙某使用其妻子戚某的手机行程卡,故意隐瞒其上海旅居史,企图逃避查验和隔离管控措施,被值勤民警现场查获。公安机关依法对孙某处以治安拘留10日、戚某处以治安拘留5日的处罚。

    郑重提醒:疫情防控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驾乘人员应主动配合做好查验工作,自觉落实疫情防控责任。对拒不执行疫情防控相关规定的,将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盐城市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
    指挥部交通口岸防控组
    2022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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