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曰“草木之遇”: 纯粹是因为外貌吸引或欲念需求,或者只是因为都感到无聊甚至由于金钱关系,是双方走到一起,在短暂的欢娱之后各奔东西,很快就相互忘记,没有留下什么值得怀恋的记忆。这是最低层次的“艳遇”,也称“无情之遇”。
二曰“浪花之遇”: 两人都处在孤独之中,由于某种机缘而相遇,如水遇风,和岸相碰,在经历短暂的相互了解、相互熟悉之后,发现一些共同点,激起心中的水花,产生兴奋,双方 很快就掉进幻觉编织的情网里。当外部条件改变,幻觉消失,两人又重新成为陌路人。在这个层次上的“艳遇”往往持续时间不长,分别之后有恩有怨,日久之后印 象就变得模糊。
三曰“金玉之遇”: 一方遇到出色或出众的异性,惊为天人,于是使出浑身解数,刻意追求之。被追求的一方终于被吸引被感动,经过较长时间的交往后,双方发现在气质上、性格 上、才学上有许多相通之处,于是渐渐产生感情,也就是通常所说的“爱情”。如果条件允许,也许会成为“爱人”,也许会成为“LOVER”。如果外部环境不 支持,也可能只是精神上的异性朋友。无论结果如何,相互交往的那段时光,都会成为生命中的一段美好的回忆。这个层次的“艳遇”,是普通人所向往的。 但是往往受外貌、气质、性格、才学、金钱、地位等外在条件的制约,如果有此一遇,也算可喜可贺了。
四曰“珍珠之遇”: 双方无意之间相遇,没有任何思想准备的,就被对方内在的涵养或音容笑貌所吸引,或者是因为无意之间表露的一件小事,引起两人的共鸣,在两人心间留下深刻 印象。在不长时间的淡淡的交往过程中,双方都没有刻意去做什么、说什么。分别后,天各一方。而在记忆深处,时常闪现当初相遇的一幕。 也许后来会再通过书信、电话联络,也许什么也不做。双方都无意改变生活现状,只是在心底里珍惜人间的美好情感,如珍藏圆圆滑滑的珍珠在心底。如果彼此的修养够水准,就此为止;如果一不小心,就会掉到第三层次上去,那就“堕落成爱情”了。
五曰“钻石之遇”: 往往在一瞥之间,或一句话,或一件事…… 瞬间如闪电般击中双方的内心,两人迅速地在内心为对方留下一块专门的空间,相互感应,相互感动,相互牵挂,相互珍惜,成为一辈子的缘份。当然这样的事只有在异性之间才能发生,但是双方往往忽略对方的外貌、地域、地位等等外在的东西,只注重心灵的沟通、精神上的关爱。 一般说来,这个层次的“艳遇”持续时间最久,甚至是一生一世,或者可以感人至深,成为千秋佳话。至于是否有圆满的结局,那是次要的问题。值得注意的是, 这个最高层次的情感之遇往往不易把握,除非双方都有较高的修养和自制力。钻石是最珍贵的,但是有棱角,藏在心间有时会有刺痛感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