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上掉落电线致路人摔倒伤残,法院判管理方赔17万元

[复制链接] 0
回复
1045
查看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该用户从未签到

社会热点

51

主题

345

帖子

754

积分

高级会员

Rank: 4

积分
754
楼主
跳转到指定楼层
分享到:
发表于 2022-3-24 15:25:11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IP:江苏盐城
“谁能想到,我电瓶车开得好好的,突然头上掉下根电缆线……”盐城东台的王女士驾驶电瓶车回家时,一根电缆线从上方坠落,使王女士摔倒受伤,电瓶车受损,被医院鉴定为九级伤残。王女士遂将电缆线的管理人某公司诉至法院,最终法院判决某公司赔偿王女士的各项损失十七万余元。

2019年3月20日,王女士骑电瓶车正常行驶在回家路上,一根电缆线突然从上方坠落,致王女士摔倒受伤,电瓶车受损。交警部门对事故发生的事实予以认定。王女士受伤后,被120接到医院进行救治,鉴定为九级伤残。王女士于是起诉电缆线所有方和管理方某公司,要求赔偿。

东台法院审理认为,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本案中,王女士在驾驶电瓶车正常行驶,自身不存在过错。某公司作为案涉电缆线的所有人、管理人,未尽到管理责任,导致电缆线坠落刮擦电瓶车致事故发生,且未能提供证据证明自身没有过错,应对事故的发生承担全部赔偿责任,法院判决某公司赔偿王女士的各项损失十七万余元。

某公司不服一审判决,向盐城中院提起上诉,后撤回上诉。2022年1月,一审判决已生效。

[size=0.83em]11118f05efd367abbcbbde0accadeb6b.jpeg(33.34 KB, 下载次数: 0)
下载附件  [url=]保存到相册[/url]
[color=rgb(153, 153, 153) !important]22-3-24 14:46 上传




来源:现代快报网(记者 王菲 通讯员 孙云文 狄文佳)
分享到:  QQ好友和群QQ好友和群 QQ空间QQ空间 腾讯微博腾讯微博 腾讯朋友腾讯朋友
收藏收藏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使用高级回帖 (可批量传图、插入视频等)快速回复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Ctrl + Enter 快速发布  

发帖时请遵守我国法律,网站会将有关你发帖内容、时间以及发帖IP地址等记录保留,只要接到合法请求,即会将信息提供给有关政府机构。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