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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盐城2民 于 2017-4-27 07:59 编辑
盐城一院护工公司,将16年阜宁623龙卷风事件中一百多位没日没夜护理灾民政府回馈的护理费,全部被护工公司吞掉了,而这些护工都以为是做了义务工。
护工们去年七月份就向公司的吕总提出:要公司补偿一点工资给护工们,或六,七月份的百份之三十的抽成能减一些。可吕总的回答是:抽成30%是公司规定不能少,护理灾民的护理费,等政府回馈下来就会发给大家。打听了政府回馈的费用早就下来了。可是护工们的血汗分文也没得到。灾民陆续出院期间时,护工公司都一一着了登记,上报了。
护工都是一帮农民工,基本多是不识字的,护工公司抽这些农民工30%的抽成也就够缺德的了,还拿龙卷风的事坑人家的血汗钱。还有它们抽成30%的护工血汗,没有给护工任何待遇,就连他们认定必须要穿他们的工作服,都需扣工资买的。
他们没有任何投资,直接收钱,每月纯收达20万左右。这是一笔可观的数据,也是病人身上的血,护工流的汗水。对农民工按30%的提成,合理合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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