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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个人觉得,除非必要,否则不要轻易拒交物业费 [打印本页]

作者: 七月七日晴    时间: 2016-10-29 09:05
标题: 个人觉得,除非必要,否则不要轻易拒交物业费

听说物业费是可以拒交的~但是我个人并不是特别赞成这一点。

大家都知道,现在别说你买的是高层了,你就是买的洋房,别墅,也不会对物业有百分百的满意度,因为大家总是觉得,现在物业费真的是太高了,即便在物价普遍上涨的今天

但是物业费这个问题,其实我觉得,如果没有特别严重的情况下,最好不要拒交

因为一家拒交就会带动很多家,这样的话,物业收不到劳务费,怎么提供服务呢?

当然,自己的合法权益,还是要知道一下的,尽管,我个人觉得,除非必要,否则不要轻易拒交~




怎样才可以拒交物业费?

不是我教你诈!就是这么任性!


1.对于不在业主缴纳范围内的,可以拒绝缴纳

2.服务质量过差可暂时拒交

3.提供未约定或未经业主同意的服务时,业主有权拒交
不住未必全交   



正常的物业费用缴纳从交钥匙的第二个月开始。

收房后从未入住的,经确认,可以按照70%缴费;入住后(含房屋装修),但不使用住房,经确认,连续使用不超过六个月的房屋,从第七个月开始,物业费按照70%缴纳。




业主因房屋质量、暖气、燃气等问题拒交物业服务费是否合理?

不合理。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建设工程实行质量保修制度。房屋工程质量保修是指房屋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后保修期限内出现的质量缺陷,予以修复。房屋建筑工程在保修范围和保修期限内出现的质量缺陷,施工单位应当履行保修义务,并对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应当在保修书中约定保修范围、保修期限和保修责任。双方约定保修范围、保修期限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另外,房地产开发企业售出的商品房保修,还应执行《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和《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商品房主体工程及配套设施均符合此规定,不属物业管理服务约定范畴。根据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第52条规定:物业管理区域内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有线电视等单位,应当依法承担相关管线和设施设备维修养护的责任。




买了房空着,需要全额交物业费吗?

物业费收取主要包括公共区域的清扫保洁及清运,绿化养护,秩序维护,公共照明、通风、供电、给排水、电梯等共用设施设备运行、养护等费用。


只要购房者与开发商办理了交房手续、拿到钥匙,就要开始交物业费。相关工作人员说,虽然没有居住,但房屋所在公共区域的维护、清扫等费用依然存在,而物业费收取标准由物价部门核定,各住宅物业费用都要根据标准来收取,不得高于物价部门核定标准。



作者: 彬彬    时间: 2016-11-15 06: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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