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市交通运输局
盐城市公安局
盐城市城市管理局
关于开展盐城市区交通枢纽
周边交通运输秩序专项整治的通告
为进一步规范盐城市区交通运输秩序,严厉打击非法经营行为,营造良好道路交通出行环境,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旅客、运输经营者及驾驶员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等法律法规,盐城市交通运输局、盐城市公安局、盐城市城市管理局决定在盐城市区交通枢纽周边范围内开展交通运输秩序专项整治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坚决查处非法营运的轿车、客货两用车、营转非客车、摩托车、电动车(含三轮、四轮电动车)、残疾人专用车、人力三轮车及其他社会车辆。
二、坚决查处“黄牛”拉客揽客和倒卖客源、扰乱运输市场经营秩序的违法行为。
三、坚决查处有组织的非法营运团伙,依法打击欺行霸市、带有黑(恶)势力性质的非法运营组织和扰乱市场经营秩序的团伙。
四、严肃查处出租车车容不整、乱停乱靠、不打表、擅自拼客、宰客、拒载、故意绕行等不规范服务行为。
五、严禁机动车、非机动车不按规定停放、侵占盲道、影响市容或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违者拖移并依法处罚。
六、严禁擅自占用道路和公共场地摆摊设点, 违者依法暂扣其兜售的物品及其装盛器具并处以罚款。
七、对拒绝阻碍行政执法和谩骂、殴打执法人员,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八、广大市民应强化守法意识和维权意识,乘坐合法营运车辆,自觉遵守安全行车规则,确保人身财产安全。欢迎人民群众积极参与整治活动,积极主动向交通运输部门、公安机关、城管部门举报违法行为。交通运输部门举报电话:12328;公安机关举报电话:110;城市管理部门举报电话:88366110。
九、本通告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特此通告。
盐城市交通运输局
盐城市公安局
盐城市城市管理局
2019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