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法院审结两起疫情期间口罩买卖合同纠纷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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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20-4-14 09:00:58 | 只看该作者 |只看大图 回帖奖励 |正序浏览 |阅读模式 IP:
    日前,建湖法院上冈法庭通过“云上法庭”审结两起疫情期间防疫物资买卖纠纷案件,及时化解社会矛盾,保障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了市场秩序。


    2020年2月初,原告胡某与被告路某通过微信聊天订立买卖口罩的合同,约定每个口罩单价为3.5元,共计6000个,并以微信转账的方式向被告支付了2.1万元。后,被告路某未能交付货物,称被上游卖家诈骗,待上游卖家退还货款时才能支返还胡某,胡某多次索要无果,2020年2月16日向阜宁县公安局兴阜派出所报警,经调解被告未能给付,遂诉至建湖法院。
    经建湖法院审理,判决路某返还原告货款2.1万元。


    原告黄某向被告曹某求购口罩,做微商生意的曹某在微信聊天过程中向原告承诺48小时发货,原告陆续打款共计14.7万元,但一直未能收到货物,黄某多次向曹某催要后,曹某仅返还4.7万元,仍有10万元货款未能及时返还,经多次索要无果,诉至建湖法院。
    经法官释法明理,双方达成调解协议,被告曹某分期偿还原告黄某10万元及利息。


    法官提醒:微店经营作为大众所熟知的电商模式,是将网络社交和商业发展相结合,形成的一种低成本、高回报、可移动性强的宣传销售方式。广大消费者在选择“微商”购物时,要注意甄别卖家信息和产品信息,确认货源真实可靠性。交易过程中,注意保存对话、转账记录等交易信息,以便在权益受到侵害时及时提起相关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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