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海县试行“结算凭证”安置化矛盾促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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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22-8-2 09:46:03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正序浏览 |阅读模式 IP:江苏盐城
    滨海县试行“结算凭证”安置化矛盾促发展
    政务:江苏滨海 2022-08-01 17:50


    针对部分房屋征迁长期未安置、房地产市场相对不景气等问题,滨海县打破传统的产权置换和货币安置法,创新推行结算凭证安置模式,即政府对拆迁户开出结算凭证,拆迁户依据结算凭证可在全县范围内选购商品房作为安置房,并享受相关优惠政策。此举不仅解决了拆迁户安居问题,还促进了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收到显著成效。
    群众得安居。滨海县用公信作保、以县财政为后盾,分别对拆迁户、房地产企业作结算凭证价值兑付保证和资金回笼保证,并通过群众座谈、登门动员等多种方式,广泛开展宣传推介。同时科学测算安置价格,对新启动的拆迁项目,按照拆迁款等额赋值结算凭证,对因安置小区等未交付而长期未安置群众,委托评估机构以邻近商品房市场成交价为基础,综合考虑规划设计、土建成本等因素,市场化测算应得安置房价值开具结算凭证,拆迁户可凭结算凭证自由到全县房地产市场选购商品房,政府通过高拆高安、让利于民,让群众迅速得到安置。


    企业得销量。该县通过“结算凭证”安置法全面联通房产市场,与参与结算凭证购房的企业达成协议,限定用于结算凭证安置的商品房价格不得高于近半年实际成交均价。拆迁户凭结算凭证购买现房的,县相应主管部门在收到被征迁人拨款申请之日起2个月内将结算凭证使用金额的50%拨付至房地产开发企业预售资金监管账户并进行网签,余款一年内付清;购买期房的,2个月内先将结算凭证使用金额的30%拨付至房地产开发企业预售资金监管账户并进行网签,主体验收后拨付20%,交房后拨付30%,余款在交房之日起一年内付清,进一步激活房地产市场,保证房地产企业资金回笼效率。同时,政府策划搭建选购平台,以召开房地产展示交易博览会为契机,组织县内达到预销售条件的16个楼盘同时参与结算凭证购房,激发拆迁群众对结算凭证的快速使用,6月份展会期间带动商品房成交967套。



    城市得更新。立足优化城市空间结构布局,聚焦“一心两环六片”县城规划,围绕“东进西优”“南转北融”,对城东片区开发、城北片区改造、2.5产业带、“两河四岸”风光带及“回味滨海”老城建设等重点热点区域,加快结算凭证使用,为城市建设持续拓展发展空间。同步推进城乡一体全面支持进城入镇,加大结算凭证在城乡使用范围,尤其是结合当前农房改善、高标准农田建设、人居环境整治、危房改造及美丽宜居村庄建设涉及的农房拆迁等,鼓励农村群众选择结算凭证安置,快速进城入镇。使用结算凭证1月以来,农村群众选择进城入镇的已达1000余户,有力策应了城镇化及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
    政府得好评。滨海县结算凭证安置模式是在安置房建设严重滞后的背景下,结合房地产市场去库存需求,为解决历史遗留问题而采取的一种应急处置模式,是产权调换安置和货币补偿安置的结合体。政府通过“回购”拆迁户尚未到手的安置房,追加一系列扶持政策,让征迁户有通过市场化购买商品房作为安置房的可能。但相比较传统的产权置换安置方式,在当前市场下,结算凭证安置法使得政府在一个拆迁户上要平均多支付20.56万元左右,虽然政府多支付费用,承担一定资金压力,但在短期内解决了征迁长期未安置历史遗留问题,圆了被征迁群众的“安居梦”,同时带动了房地产去库存,获得了广大群众、企业的一致好评。(作者:刘新春 滨轩 转帖:罗会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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