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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 威 发 布
11月21日,东台市检察院对东台市公安局移送审查逮捕的犯罪嫌疑人顾某富以涉嫌寻衅滋事罪依法批准逮捕。
犯罪嫌疑人顾某富多次辱骂他人,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且严重影响他人的工作、生活、经营,其行为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涉嫌寻衅滋事罪,所犯罪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其曾经故意犯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第八十八条之规定,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顾某富。
案 情 链 接
犯罪嫌疑人顾某富因不满公安机关对其前妻因公然侮辱他人被行政处罚的处理结果,在其位于华联路沿街的黄金宾馆,多次悬挂横幅、条幅等公然辱骂相关公安干警,该视频被不明真相的群众在网上传播,社会影响恶劣;且该犯罪嫌疑人不分昼夜、不分时段,随兴所致用扩音器播放音乐、用话筒辱骂他人,不但给被害人及家属造成沉重的精神压力,也使得周围居民深受其扰,严重影响他人的工作、生活、经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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