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手头拮据,两次将手伸向同一家手机店。为防事情败露,用黑色塑料袋套头伪装,谁料掩“面”盗“机”被监控拍下。近日,经江苏省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盗窃罪判处被告人王民有期徒刑九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
无所事事的王民“为了弄点钱花花”,便瞄上了其住处附近的手机店。2016年8月1日晚,王民至该门店后门,用螺丝刀将门锁撬开。因害怕被监控拍下,便用事先转备好的黑色塑料袋将头套住。事后,王民谎称“老板以手机抵工资”,将所窃手机转售。同年8月10日凌晨,王民如法炮制,对该店实施第二次盗窃。前后共窃得手机17部、手机模型20个,共计价值人民币9421元。
公安机关经路面监控视频接力追踪,锁定犯罪嫌疑人王民。今年1月12日,王民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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