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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0日上午,阜宁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车辆管理所新车上牌窗口工作人员在办理新车注册登记业务时,发现阜宁县杨集镇车主范某雷提交的身份证姓名是“范某利”、出生日期为“1988年3月”,身份信息与购车发票、交强险等其它凭证信息均不符。
询问当事人,其称拿错了身份证,“范某利”是其哥哥的身份证,随后又提供姓名为“范某雷”、出生日期为“1990年7月”的身份证,工作人员比对两个身份证,发现两个身份证照片疑似同一个人。
于是立即向副大队长、所长水怀军汇报,水怀军同志经过网上核对两个身份信息,同时与辖区派出所联系核实,并要求与其所称的哥哥“范某利”现场视频通话,最后范某雷承认两个身份证都是自己的,目前正常使用的是“1990年的范某雷”。最后,车管所将不再使用的“范某利”身份证转交辖区派出所注销其户口。
在此,提醒广大市民,特别是一些“顽皮”的童鞋,一定要合理合法使用自己的身份证,并且对无用的身份证及时注销。因为,你永远也逃不过拥有“火眼金睛”的警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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