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碧桂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单方变更层高,将原合同约定的层高5.9米层高,单方变更为3.45米,引发业主不满。
业主称:盐城碧桂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和业主签定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第三条明确约定:该商品房的用途为商业,属钢混结构,层高为5.9米。
合同签订,业主首付款交付后,盐城碧桂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因政府备案的该商品房层高不能修改,该层高5.9米实际己包含了物业管理用房的层高,该物业管理用房不包含在双方约定的买卖范围内,实际交付给你们的层高约为3.45米。
业主称:我们买碧桂园5.9米层高的门面房,计划挑高一层,将一层门面房变成两层,碧桂园单方变更层高,完全打乱了我们的规划。我们等于花两层的钱,买了一层的门面。
盐城碧桂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单方变更层高后,多次以书面告知形式要求业主承认他们单方变更后的规划。 并以固定格式,胁迫业主承诺接受层高度更事宜。 对于开发商变更设计,我国多部法律法规对此都有规定,其中主要有以下规定: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照批准的规划、设计建设商品房。商品房销售后,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擅自变更规划、设计。经规划部门批准的规划变更、设计单位同意的设计变更导致商品房的结构型式、户型、空间尺寸、朝向变化,以及出现合同当事人约定的其他影响商品房质量或者使用功能情形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变更确立之日起10日内,书面通知买受人……房地产开发企业未在规定时限内通知买受人的,买受人有权退房;买受人退房的,由房地产开发企业承担违约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第一百一十四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关于整顿和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的通知》……房地产开发项目规划方案一经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变更。确需变更的,必须按原审批程序报批;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在批准其变更前,应当进行听证。
从以上法律规定来看,开发商的行为已经严重违法了,业主们完全可以通过民事诉讼行使自己的权利要求开发商承担违约责任并予以赔偿。
根据上述法律的规定,开发商变更房屋设计的,必须经过业主的同意,而规划部门批准变更设计的,也需要举行听证,如果没有履行法定的程序,即便开发商变更设计经过规划部门批准也是违法的,业主们可以提起行政诉讼要求确认规划批准系违法行为,但这并影响业主们提起民事诉讼的权利。所以,即便开发商的行为时经过规划批准的,业主们一样可以要求开发商承担违约责任并予以赔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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